指月之說在《六祖壇經》中有這樣的記載:無盡藏尼對六祖惠能說:“我研讀《涅槃經》多年,劫仍有許多不解之處,希望能得到指教。”惠能對她說:“我不識字,請你把經讀給我聽,這樣我或許可以幫你解決一些問題。”無盡藏尼笑道:“你連字都不識,怎談得上解釋經典呢?”惠能對她說:“真理是與文字無關的,真理好象天上的明月,而文字只是指月的手指,手指可以指出明月的所在,但手指並不就是明月,看月也不一定必須透過手指,不是這樣嗎?”於是無盡藏尼就把經讀給了惠能聽,惠能一句一句地給她解釋,沒有一點不合經文的原義。文字所記載的佛法經文都只是指月的手指,只有佛性才是明月之所在。
【 指月】 以指譬教,以月譬法。楞嚴經卷二(大一九·一一一上):‘如人以手 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故諸經論多以 指月一語以警示對文字名相之執著。禪宗則藉此發揮其‘不立文字,教外別傳’之教義。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第四之下:“如實觀察者。諸事悉無事。如愚見指月。觀指不觀月。”
明代瞿汝稷著有《指月錄》三十二卷,清代聶先著有《續指月錄》二十卷,是關於歷代禪門高僧事跡的輯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