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榮靜

拜榮靜

拜榮靜,男,回族,1971年生,現為蘭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

基本信息

姓名:拜榮靜
性別:男
出生年月:1971年
民 族:回族

一、學術簡歷
拜榮靜,民革黨
拜榮靜教授拜榮靜教授
員。1995年本科畢業於山西醫科大學,獲醫學學士學位;2001年畢業於蘭州大學法學院,獲經濟法學碩士學位;2009年畢業於蘭州大學西北少數民族研究中心,獲法學博士學位。於1995.7-2005.7在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2005年調入蘭州大學法學院。2009年為蘭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2014年為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主要從事司法制度、刑事訴訟法、證據法學的教學和研究。近年來,以第一作者在《世界宗教研究》、《蘭州大學學報》、《證據科學》、《江南大學學報》、《西北師範大學學報》等重要學術刊物上發表相關文章十餘篇,出版個人學術著作2部,累計40萬字,參編學術專著1部,累計15萬字。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1項、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1項、蘭州大學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3項,作為主要成員完成了省部級項目多項。
二、近年來發表的主要科研成果
1、著作類
《司法制度運行的層級性研究》獨著
《司法鑑定程式法律問題研究》合著
《糾紛解決與和諧社會》參編
2、論文類
(1)《論司法鑑定結論在審判中的審核認定》,[貴州社會科學]2007[10]。
(2)《纏訴的成因及對策研究》,[西北第二民族學院學報](哲社版)2008[2]。
(3)《訴權保護視野下鑑定費制度存在的問題研析》,[蘭州大學學報](哲社版)2007[6]。
(5)《司法鑑定法律援助制度的模式選擇及建構》,[江南大學學報](哲社版)2008[2]。
(6)《人民調解制度的價值新論》,[青海社會科學],2009[1]。
(7)《司法鑑定人出庭作證的法理分析》,[西北師範大學學報],2009[1]。
(8)《司法鑑定的程式正義內涵》,[蘭州大學大學學報],2012[5]。
(9)《清真寺解決穆斯林宗教糾紛的作用研究》,[世界宗教研究],2010[1]。
(10)《涉訟司法鑑定收費的監視與重構》,[證據科學],2012[3]。
(11)《論新刑訴法和解程式的糾紛解決屬性》,[科學經濟社會],2013[4]。
(12)《論刑事鑑定意見證明力的評價》,[貴州大學學報],2013[5]。
(13)《論網路服務者在電子數據鑒真中的法律義務》,[寧夏大學學報],2013[6]。
三、近年來主持的主要科研項目
1、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西部穆斯林宗教糾紛的法治治理研究(批准號12XFX002)
2、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2010年規劃項目:《甘肅省回族民間糾紛預防與調解治理機制整合問題研究》
3、蘭州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科建設基金項目。項目名稱:“鑑定結論證明力研究”。項目批准號:LZUGH08001.項目類別:規劃項目。
四、獲獎:獲得2012甘肅省優秀青年教師成才獎
五、社會兼職:2013年當選為第五屆中國回族學會理事甘肅省絲綢之路研究會常任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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