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是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發出的希望與對方訂立契約的意思表示。由客戶發出自己要些什麼東西,要求的價格等條件是什麼,然後由商家來決定是否接受客戶的要約.假如商家接受客戶的要約,那么交易成功;假如商家不接受客戶的要約,那么就是交易失敗.這是個雙贏的商業模式,客戶以自己的條件得到了自己需要的東西,商家無需到處找客戶,潛在客戶主動找你並發出要約購買商品,你只需說賣還是不賣。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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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物要約
現物要約是指未經訂購而郵寄或投遞商品,通常投寄人都會單方為相對人設定一個期間,逾期不作拒絕表示或不予退還即被視為雙方間達成契約而購買投寄之商品。隨著社會...
內涵 性質 區別 功能 問題 -
要約收購
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向被收購的公司發出收購的公告,待被收購上市公司確認後,方可實行收購行為。它是各國證券市場最主要的收購形式,通過公開向全體股東發出要約,...
簡介 分類 特點 特殊性 與協定收購 -
交叉要約
交叉要約,是指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為要約,而同時對方亦為同一內容的要約,且雙方當事人彼此均不知有要約的現象。交叉要約能否成立契約,各國法律和學說的意見不一。...
簡介 特徵 構成要素 法律依據 缺陷 -
要約
要約,是一方當事人以締結契約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提出契約條件,希望對方當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稱受要約人。 要約不同...
定義 成立條件 特點 區別 模式 -
契約要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第十四條規定,契約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契約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內容具體明確;(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
定義 生效要件 法律效力 撤回撤銷 失效 -
offer[要約]
offer,中文意為“要約”,是指當事人提出條件與對方簽訂契約的意向。發出要約的一方稱為要約人,受領要約的一方稱為受要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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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約撤銷
要約撤銷,是指要約人在要約生效後,使要約的法律效力歸於消滅的意思表示。因為要約撤銷往往涉及受要約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對其設定了一定的限制。《契約法》對此作...
行為介紹 不可撤銷情形 -
要約收購價
電子商務要約模式 要約是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發出的希望與對方訂立契約的意思表示。由客戶發出自己要些什麼東西,要求的價格等條件是什麼,然後由商家來決定是否接受...
釋義 要約的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有關要約的內容 -
強制要約收購
強制要約收購是指投資者持有目標公司股份或投票權達到法定比例,或者在持有一定比例之後一定期間內又增持一定的比例,依法律規定必須向目標公司全體股東發出公開收...
概念 發展 前提條件 要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