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成交確認書

拍賣成交確認書

《拍賣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拍賣成交後,買受人和拍賣人應當簽署成交確認書。 在拍賣活動中,競買人提出最高應價後,拍賣師擊槌確認,此時拍賣即成交。對這種成交,應以書面形式確定下來。這種確定買賣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書面表示即為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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