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訴案件出庭檢察員意見書

【抗訴案件出庭檢察員意見書】上級人民檢察院在同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派員出庭支持公訴時發表的演說詞。它既能為同級人民法院提供有價值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以利於作出正確的處理,從而提高辦案質量,維護法律統一、正確地實施;又能對被告人同時提出的抗訴案件,通過駁斥,使其認罪服法。由三部分組成:一、首部。首先寫明出庭的法律依據,出庭前的工作情況,或對法庭調查進行簡要概括,然後提出中心論點。二、正文。這是重點部分,即抗訴理由,針對原判決、裁定的錯誤之處和被告人的抗訴有針對性地發表抗訴意見(其內容與“抗訴書”相同),並採用駁論手法,分點逐層批駁,並在批駁之中立論,抓住對方的主要錯誤,如果論點錯誤,就著重反駁論點;如果論據虛假,就著重反駁論據;如果論證荒謬,就著重反駁論證,其最終目的是駁倒對方的中心論點,即對方錯誤的關鍵所在。三、尾部。對提出的抗訴理由進行小結,並提出建議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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