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發放
1.任何一份技術檔案的形成都是公司員工辛勤勞動的成果和員工智慧的結晶,但其中還飽含了公司巨大的前期投入、過程控制和後期經營等因素,顯而易見是公司投入了巨大的財力、物力,為每位員工提供了展示自己能力的平台,員工與公司在這個平台上共同進步和發展的過程中形成了種種技術檔案。
2.技術檔案、技術標準及圖紙資料的形成應嚴格執行設計(編制)、校對、審核三級把關制度;明確各級的責、權、利。
3.技術檔案標題欄中的編號、名稱、日期,設計、校對、審核、批准等欄中應簽署齊全,簽署不全的技術檔案不得投放到生產車間。
4.圖紙投入生產,即投放到生產廠(生產車間)之前,必須加蓋“生產用圖”、“受控檔案”章,由專人簽字憑部門經理批准的領條在資料員處領出。
5.紙質技術檔案或光碟技術檔案等由資料員收存到資料櫃內保管,資料櫃鑰匙由資料員負責保管。員工借閱技術檔案應憑部門經理批准的借閱申請單向資料員借閱,用完後及時歸還,並保證資料的完整性。
6.技術檔案的修改必須按級、按各職能部門的業務分管範圍執行;技術檔案修改前,負責修改部門要提出修改理由及具體內容,交有關領導審批。
7.修改後的技術檔案必須重新履行會審、會簽及批准手續,填發更改通知書。
管理存檔
1.技術檔案是公司進行生產和各項管理工作共同的技術依據,必須加強管理,各部門應指定一名專職或者兼職資料員負責各種技術檔案的登記、保管、複製、收發、註銷、歸檔和保密工作,保證技術檔案的完整,準確清晰、統一等。若暫時未指定資料員,則由部門經理暫行代理。部門經理和資料員負責本部門技術檔案的保密、發放與歸檔。
2.製造項目完工驗收後,簽字領出技術檔案人應負責將領出的檔案收回,交資料員存檔。
3.每一項目完工後,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在半月內完成技術資料整理,並交資料員刻制光碟,備份、存檔。
保密
1.技術檔案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擅自列印、複製,不得以電子文檔等形式在網上傳遞或者用移動硬碟、隨身碟、軟碟等拷貝出。因工作需要必須列印或複製時,經辦人提出書面申請單,部門經理簽字批准後方可通過資料員列印、複印、拷貝。
2.為了保證技術資料的保密性,除按正常程式(員工填寫申請單,部門經理批准)辦理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人轉讓和借出技術資料,一經發現要報公司給予嚴肅處理。
3.員工用於工作的計算機未經部門經理批准不得隨意拆開,計算機硬碟中的資料屬公司機密,硬碟不準任何人私自帶出公司。若計算機出現故障,需部門經理指定專人送修,並保證硬碟中資料的保密性。
4.計算機是公司提供給員工用作工作工具,不允許安裝能夠傳送檔案資料的軟體程式,如:QQ、UC、MSN、Manager、網務通等,本制度公布實施之日起,請每位員工將原安裝的此類程式刪除並不得再安裝。公司將有責任不定期抽查員工計算機中安裝的軟體程式,不經批准私自安裝以上程式者,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嚴厲處罰。
5.公司部門經理以上領導使用的計算機作為部門唯一的一個可以收發電子文檔的視窗,允許安裝QQ、網務通等軟體程式用於對外聯繫和收發電子郵件,其餘員工的計算機除可以收取郵件以外不得外發Email,如需外發Email,需按正常程式辦理,即員工填寫申請單,部門經理批准後,從部門經理的計算機中外發。
6.若不負責任的遺失技術檔案或者因為種種原因泄漏公司的技術檔案,公司將根據有關保密規定給予罰金處罰和公司內部記過處罰,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銷毀
1. 由於新技術的日新月異,越積越多的技術檔案會占據不必要的資源,故有的技術檔案需要銷毀和清除。
2. 需要銷毀的技術檔案由資料員提出,部門經理會同有關技術人員一起仔細校對核實,然後將銷毀理由與銷毀檔案清單上報總公司,由公司法人簽署“同意”後,方可銷毀。
地位
技術檔案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夠持續發展並在市場上保持強勢競爭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術檔案屬於公司所有;公司的每一位員工都有義務和責任保證技術檔案的完整性、正確性、系統性以及保密性,為了加強管理並規範員工的行為,特制定本制度,要求本公司員工互相監督、自覺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