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餘縣財政監督檢查局

2、擬定年初監督檢查計畫。 3、組織好日常財政監督檢查工作。 主要負責組織好日常財政監督檢查工作、整理和保管好檢查報告及檔案。

簡介

扶餘縣財政監督檢查局,是扶餘縣人民政府的職能機構,為副科級建制,由財政局代為管理。

主要職責

1、貫徹和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 2、擬定年初監督檢查計畫。 3、組織好日常財政監督檢查工作。 4、對行政處罰案件、行政複議案件的審核。 5、按照規定程式對監督檢查對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6、對於檢查情況作出檢查報告、並擬定檢查決定呈請審理。 7、對審理時提出的異議進行說明、核實補充或經批准另行調查、取證。

執法依據

(一)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2、發布機關 全國人大常委會 3、生效時間 2000年7月1日 (二)法規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三)地方性法規 吉林省財政監督條例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機構設定

扶餘縣財政監督檢查局下設職能科室兩個:檢查室、綜合科,分別對各自工作負責。 (一)、檢查室職責範圍: 主要負責貫徹和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擬定年初監督檢查計畫;按照規定程式對監督檢查對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對於檢查情況作出檢查報告、並擬定檢查決定呈請審理;對審理時提出的異議進行說明、核實補充或經批准另行調查、取證。 (二)、綜合科職責範圍: 主要負責組織好日常財政監督檢查工作、整理和保管好檢查報告及檔案。

工作人員

核定編制5人,現有工作人員5人; 局長1名,由扶餘縣財政局副局長兼任; 副局長1名,全面負責辦理工作; 會計1名,負責辦理財務工作; 檢查員2名,負責檢查由局內制定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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