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尼•莫里森

托尼•莫里森

托尼·莫里森(1931年——),美國小說和散文女作家,1993年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

基本信息

簡介

托尼·莫里森托尼·莫里森

托尼·莫里森托尼·莫里森,美國黑人女作家。1931年2月18日出生於美國俄亥俄州克里夫蘭附近的羅倫鎮,原名琪洛·沃爾德。家裡四個孩子裡排行第二。她所主編的《黑人之書》(The Black Book),記敘了美國黑人300年歷史,被稱為“美國黑人史的百科全書”。1989年起出任普林斯頓大學教授,講授文學創作。主要成就在於長篇小說方面。1993年獲諾貝爾文學獎。

成長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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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雙親曾是美國南方阿拉巴馬州的佃農,為了擺脫貧困,來到羅倫鎮托尼·莫里森這個鋼鐵小城。莫里森是四個孩子中的老二,出生時正值大蕭條時期,父親靠做零工維持一家人的生活。為了在經濟上幫助家庭,莫里森12歲便開始打工,同時頑強地堅持學習,以優異的成績讀完高中,1949年進入華盛頓專為黑人設立的霍華德大學攻讀英語和古典文學。在校期間,莫里森利用暑期巡迴演出的機會曾回到南方故土,吸收那裡的文化營養。1953年大學畢業後,莫里森進入康奈爾大學深造,研究福克納和吳爾夫的小說,於1955年獲文學碩士學位。此後她先後在南德克薩斯大學和霍華德大學教書。她與建築師哈羅德·莫里森結婚,並開始試筆寫作。1964年與丈夫離婚後,莫里森離開霍華德大學,到紐約蘭登出版公司當編輯。70年代起,她先後在紐約州立大學、耶魯大學和巴爾德學院講授美國黑人文學,並為《紐約時報書評周報》撰寫過數十篇高質量的書評文章。曾擔任高級編輯,為拳王穆罕默德·阿里自傳和一些青年黑人作家的作品的出版竭盡全力。

文學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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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霍華德大學任教期間,莫里森常和一些詩人和作家聚會,使她萌生了創作的欲望。婚姻出現裂痕以後,她更以寫作來求得精神寄託。《最藍的眼睛》中小姑娘畢可拉的故事就是這時開始孕育的。但是,莫里森真正走上文學創作之路是在她到紐約工作以後開始的。

1970年,她的第一部作品《最藍的眼睛》發表。小說寫一個黑人小女孩十分希望獲得一雙美麗的藍眼睛,但卻由此陷入了更加痛苦的深淵。這部作品是對當時流行的“黑人是美的”口號的一種反諷,同時也是對黑人社會追求白人式美麗的一種質問,為作者贏得了“當代美國黑人社會文學觀察家”的稱號。莫里森最初步入文壇只是出於對文學的愛好,在某種程度上也是為了緩解自己生活中的痛苦。但就在她開始發表作品之際,美國黑人民權運動發展到一個新的高潮。這使她自然而然地將個人痛苦與黑人婦女的生活現實結合在一起,從而在作品中形成了一種將神話色彩和政治敏感有機地結合起來的獨特風格。

莫里森的第二部小說《秀拉》(1973年)刻畫了一個有叛逆精神的黑人婦女形象,打破了以往黑人小說中黑人總是對白人又恨又怕的性格模式。秀拉傲睨一切,放蕩不羈,我行我素,因而使她處於與老一代黑人和新一代黑人的雙重矛盾當中。然而她明確反映了作者要求平等的願望,正如作者自己所說,“在《秀拉》里,社區中的人讓秀拉留在那裡,他們不會清洗她或把她埋掉,他們只是保護自己不受她的傷害,但她仍是社區中的一員。但是白人的渣滓,那些在《秀拉》里被高貴的白人世界拋棄的白人,在我們社區里卻為所欲為,隨心所欲”。作者以秀拉的叛逆與白人相對照,提出了黑人婦女應享有的權利。

第三部作品《所羅門之歌》(1977年)被認為是莫里森的代表作。小說從不同角度描寫黑人戴德一家三代的歷史,提出了一個尖銳的社會問題:在“自由平等”的美國社會中,今天的黑人青年一代是否仍在遭受西方精神文明的奴役?作者似乎認為,只有讓黑人返璞歸真,恢複本民族古樸的風範,才能逃脫這種精神的桎梏。《所羅門之歌》中的名字大部分是真實的,作者用《聖經》中的名字表現《聖經》對黑人生活的影響,將他們對它的敬畏和尊重與他們改變它的能力聯繫在一起。作者還用了一些基督教以前的名字,表現幾個世界交織在一起的感覺。小說中的飛翔神話,其含義是會飛翔的黑人托尼·莫里森——黑人的自由。

在第四部小說《瀝青娃娃》(1981年)里,莫里森運用了一個古老的故事。故事裡有一個“瀝青娃娃”,白人用他來抓兔子。“瀝青娃娃”是一種稱呼,就是黑鬼,白人把黑孩子、黑姑娘叫做“瀝青娃娃”。莫里森說,瀝青在西方故事裡似乎很怪,但她在非洲神話中發現過一位瀝青婦女。於是她開始考慮瀝青。她認為瀝青沆曾經是個神聖的地方,至少是個非常重要的地方,因為瀝青是建築用的東西。它直接從地里來,它粘合像摩西的小船和金字塔之類的東西。對莫里森來說,“瀝青娃娃”意味著具有凝聚力的黑人婦女。這部作品是通向歷史和預言的出發點,也就是莫里森自己所說的抹去神話上的塵埃,進一步看看裡面隱藏著什麼。  

第五部小說《寵兒》非常暢銷,有討好讀者之嫌。小說結構複雜,人物眾多,故事中夾敘故事,以蒙太奇的手法進行切換。小說寫美國南北戰爭後的所謂重建時期,女主人公十八年前被殘忍地割斷喉嚨死去,死後陰魂不散,經常作祟,以此返照往事,揭露不人道的奴隸制的殘酷壓迫和剝削。《爵士樂》(1992年)是到現在為止莫里森的最後一部長篇小說,描寫一個黑人婦女渴望得到一個金髮男人的愛而毀掉了自己本來可以得到的幸福,走上了幾乎精神失常的道路。身為黑人而嚮往白人特有的金髮碧眼,與白人的審美和價值標準認同,其結果必然是失去自我同一性,釀成悲劇。顯然,莫里森在這部小說里融進了少數民族話語理論和女權主義的觀點,她意識到在白人文化與價值觀占主導地位的社會裡,黑人要實現自己的生存價值將非常困難。他們既要反對主流社會,為了生存又要認同於主流社會;他們處於主流文化的邊緣,但又千方百計想進入他們所反對的主流文化的中心。他們身上充滿了悖論和矛盾。莫里森的這一認識使她的作品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也可以說對她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大有好處。 綜觀莫里森的創作歷程,可以說她成功地將現實主義與神話結合在一起,善於以口語化的語言和象徵的手法描寫婦女形象,以民間傳說和童話渲染氣氛。但更重要的是,她反映了一種進步的文化思潮,表現了美國社會中黑人自我意識的覺醒和發展,而這無疑得益於她對文化研究成果尤其是女權主義研究成果的運用。

諾貝爾獎獲獎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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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森獲獎後,接受了記者的採訪。莫里森認為,自她的第一本小說《最藍的眼睛》起,寫作便成了與世界緊密結合的一種方式。清理過去成為一種必要,一種可能,而整個選擇過程有規律,有方向,是真正的思考,完全不同於簡單的感受和解決某個問題。“寫作是我唯一為自己、靠自己做的工作。在寫作中,你可以用一種獨特的方式行使自己的主權。所有的感覺都在發揮作用,有時是同時,有時是先後。當我寫作時,我所有的經驗都是關鍵的,有用的。……我認為,寫作賦予我的正是萬有引力、空間和時間在舞台上賦予舞蹈者的東西。它充滿活力、和諧,流動而又寧靜。” 語言是莫里森小說的最大特色。小說家想讓黑人的語言恢復其原有的力量。那是一種豐富但並不華麗的語言。……語言必須仔細推敲,看上去又像信手拈來。它不能流汗。它必須含而不露,同時又撩人心旌。它是黑人非常喜愛的東西——說話時文字在舌尖上逗留、揣摩、玩味。它是一種愛,一種激情。它的作用和布道士一樣:使你離開座位站起來,使你忘記自己,傾聽自己。 莫里森認為,到處都有這種有害的社會學批判:“小說A比B或比C好,因為A寫的更像大多數黑人的真實情況。”這種觀點不可饒恕。“我個人對那些特殊的人著迷,因為我在他們身上發現了適用於普通人的特徵。黑人作家寫了一些關於普通黑人生活的書。我不寫這種書。黑人讀者常常問我,`你的書為什麼這樣憂傷,這樣悲哀?為什麼不寫一些積極的東西?寫健康的關係……'我寫的東西我想可以稱作悲劇形式,裡面有淨化和啟示。我傾向於悲劇。”

名人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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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學著名教授蓋茨在獲悉莫里森獲獎後說:“她是位技巧高超的文學大師,這一點人們往往會忽視。她和福克納、加西亞·馬爾克斯及維吉尼亞·吳爾夫同樣偉大,同樣具有創造性。”女作家歐茨獲悉莫里森獲獎後說:“噢,她得了?我還不知道。這真是個奇蹟,她是個奇蹟般的作家。她理應獲獎。”著名黑人女作家艾麗絲·沃克評論說:“沒有人比托尼·莫里森寫得更美,她始終不懈地探索非洲裔美國人的複雜性、恐懼和生活中的愛。無理的批評沒有阻止她,過分的讚美也沒有使她跌倒,她是配得上這一榮譽的作家。” 當然,持不同意見者也大有人在。理查茲·詹森認為,莫里森獲獎“只不過是善意的臣邦政治的勝利”;而批評家斯坦利·克勞西則譏諷說:“我希望這項獎金能鼓勵她寫出好一點的作品來。”英國報紙普遍表示莫里森獲獎“出乎意料”,認為評獎中非文學的因素占了很大比重。也就是說,在多元文化主義和女權主義的影響之下,作為黑人和婦女的莫里森撿了個便宜。

著名作品

《最藍的眼睛》The Bluest Eye (197托尼·莫里森0)

《秀拉》Sula(1973)

《所羅門之歌》Song of Solomon (1977,獲美國圖書評論獎)

《柏油孩子》Tar Baby (1981)

《寵兒》 Beloved (1988,獲普利茲獎)

《爵士樂》 Jazz (1992) 

《天堂》 Paradise(1999)

《愛》Love (1993)

《恩惠》A Mercy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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