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況
托克托縣交通局創建於1957年,現有職工12人,內設書記室、局長室、副局長室、系統工會、辦公室、財務室、公路股、運輸股、交通戰備股、車編辦等組織機構。下設公路段、小額徵費所、運輸公司等二級單位。
托縣交通局承擔著規劃全縣交通事業的整體發展任務。近幾年來,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的大力支持下,俯瞰城鄉,形成了以雙河鎮為中心,“五縱四橫”公路網交錯相通,輻射四面八方。實現了“鄉鄉通油路、村村跑汽車”的目標,解決了老百姓“行路難”、“乘車難”的問題,為托縣的經濟繁榮奠定了基礎。截止2006年底,全縣境內公路等級總里程達780.9公里,公路密度達55公里/百平方公里,通達率達100%,全縣5個鎮全部實現了通等級公路,出口不暢、晴通雨阻現象得到有效改變,極大的帶動了地方經濟的迅猛發展。到2010年全縣將要實現“行政村通油路”目標。汽車運輸業隨著交通的便利也蓬勃發展起來,新建的汽車站美觀、舒適,方便了出行的旅客。計程車市場停車整齊,秩序井然。到2020年,全縣營運通車裡程將達2000公里以上,飛速發展的交通也一定會促進托克托的百業興旺。
最近幾年,托縣交通局為全縣經濟發展做出了顯著成績,連續多年獲得縣委、政府的辦實事獎,連續多年獲得縣委、政府目標考核優勝單位和目標考核先進領導班子稱號。2005年、2006年連續兩年被內蒙古自治區交通廳評為“農村公路建設先進單位”。在社會扶貧、民族團結進步等方面,也獲得了先進單位的稱號。托克託交通人憑著自己的滿腔熱忱、執著追求,譜寫著托克託交通事業的輝煌篇章。
(二)政務公開內容
一、交通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交通部門關於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
2、研究擬定我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及年度計畫,管理組織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的統計和信息工作。
3、組織實施重點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對國家、自治區、呼市和我縣重點物資運輸、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
4、負責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5、組織公路及其設施的建設,維護和各種交通規費稽徵;負責公路建設市場、運輸市場、客運出租汽車、收費站、汽車維修、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負責交通法制宣傳教育,加強行風建設,實施公路交通安全監督。
6、組織本縣境內河道水運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規費稽徵;負責水上運輸行業管理;實施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工作;實施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
7、制訂交通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指導行業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
8、負責交通戰備建設工作。
9、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專項基金使用管理。
10、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小額養路費徵收
1、征費標準:每月每噸150元(不足一噸以一噸計征)
2、執法依據:內蒙政府內批發(1992)第四號文
3、征費單位:托縣地方養路費征費稽查所
三、路政管理
1、管理內容:路產路權、超限運輸
2、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內蒙古自治區公路管理條例》、《交通部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呼和浩特市公路路政管理條例》。
3、管理單位:托縣路政管理大隊
四、托縣行政區域內道路客運線路申請
1、審批機關:縣交通局
2、審批依據:《內蒙古自治區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1998年9號公告)
3、審批對象:從事道路客運的單位、個人
4、審批時限:接到申請進行市場調研、審查,符合條件後批准。
五、托縣行業區域內客運出租審批
1、審批機關:縣交通局
2、審批依據:《內蒙古自治區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1998年9號公告)
3、審批對象:從事客運計程車的單位、個體。
4、審批時限:接到申請進行市場調研、審查,符合條件後批准
地理位置
地址:城關鎮新建東路9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