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野外交合,俚語又稱“打野炮”、“打野戰”(香港粵語)。若是汽車性愛,俚語又稱“車震”。若是在屋外露天進行,日語稱為“青奸”(あおかん,英語:outdoor sex)。
中國古語“野合”有時會與日語“青奸”相混淆而被誤用。事實上野合併非望文生義的野外交合,更非公然性愛,必須考究其上下文意義(例如:在曠野中交戰、不合社會規範的婚姻)。
戶外的
在戶外愛撫或其他身體親密的動作,由於所處地點不一,未必能確保私領域的區隔。倘若涉及公共空間,被其他不特定人發現,此一情境在不同時代的人類社會文化下接受條件與程度不一,可能違反當地的法律規範,或有些地方人們會視為失禮或冒犯,使其遭致道德上的非議或譴責。
在現代的日本社會,公共空間交合行為違反刑法第174條的公然猥褻罪。若與事的其中一人並不同意在公共空間交合,則可將另一人依強姦罪予以處分。
亦有少數民族習俗男女在戶外性行為。
車上的性行為
有時少數人們會因年輕情不自禁、或有意地選擇在汽車內——或在搭乘車輛、車廂內或其他載運工具時——進行愛撫或其他性愛動作。此時地點可能是靜止在一處,也可能在行駛移動之中。載運工具可能是私人(自己或他人)所有,也可能不是。
倘若所處地點涉及公共空間(例如當車輛移動或停留在公共空間附近時)或他人的私有空間,愛撫或其他身體親密的動作可能被其他不特定人發現。此一情境在不同時代的人類社會文化下接受條件與程度不一,有些地方人們會視為失禮或冒犯,使其遭致道德上的非議或譴責。
在許多國家或地區可能違反當地的法律規範。由於車輛的特性,在車上的性行為亦可能涉及性侵犯、拍攝照片等未經行為方自願同意、或非法性交易等相關罪行。
文化
現時一般視性交為一種兩個人之間的私密行為,所以野外交合被視為是一種性癖好。
然而,現時在世上仍然有部分民族有規定男女不得在村里,而必須在野外交合。
法律定義
在現代的日本社會,野外交合行為違反刑法第174條的公然猥褻罪。若與事的其中一人並不同意在野外交合,另一人可以依強姦罪而被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