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區旅遊發展委員會

房山區旅遊發展委員會

房山區旅遊發展委員會是負責本區旅遊行業管理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關於旅遊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區旅遊業方面的行政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擬訂本區旅遊產業發展戰略、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編制旅遊產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行業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旅遊安全等方面的標準。

(三)負責統籌全區旅遊資源的規劃、開發、整合、利用;協調推動本區旅遊產業發展,促進旅遊產業與其他相關產業融合;協調解決旅遊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制定本區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參與國家和北京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組織本區旅遊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組織協調重大旅遊節慶和會展活動,培育旅遊品牌;負責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推動旅遊區域合作,健全跨區域旅遊合作體系;收集、發布國內外旅遊市場動態信息。

(五)負責組織本區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促進高端旅遊、歷史文化旅遊、新型鄉村生態旅遊發展;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旅遊產業投資促進和重大旅遊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管理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監測旅遊產業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

(七)承擔本區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管理的責任,組織協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改造工作,建立健全旅遊集散體系、諮詢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信息網路體系;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八)承擔規範本區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指導旅行社工作;負責住宿業行業管理。

(九)承擔本區旅遊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制定旅遊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十)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區旅遊人才規劃;指導旅遊培訓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十一)指導房山世界地質公園保護、建設與管理等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定

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督辦工作;組織有關地方志的編纂工作;承辦市區旅遊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綜合協調科

負責本區旅遊產業發展的綜合協調和聯絡工作,推動各類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完善區域旅遊合作機制,推進區域旅遊合作,負責旅遊對口支援;負責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和旅遊行業統計、分析工作;組織開展旅遊資源普查;負責調查研究本區旅遊方面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起草本區旅遊業方面的行政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辦市區旅遊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產業發展促進科

負責組織擬訂本區旅遊產業發展戰略、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編制旅遊產業發展規劃、計畫;負責編制旅遊發展專項資金使用計畫,確定資金支持方向,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承擔資金使用的評審和績效考評工作;負責引導促進旅遊產業投資,協調推進旅遊產業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推動旅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引導、扶持新型旅遊業態發展;負責組織擬訂本區會展旅遊、會議獎勵旅遊、商務旅遊等高端旅遊項目開發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完善高端旅遊促進獎勵機制,協調推進高端旅遊產品開發;承擔房山世界地質公園功能區辦公室的相關工作;承辦市區旅遊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場開發推廣科

負責組織本區旅遊整體形象的策劃與推介,以及旅遊資源的對外宣傳推廣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旅遊市場行銷戰略,建立完善旅遊市場行銷體系;建立旅遊資源的媒體宣傳推介網路,完善旅遊資訊推介體系;組織旅遊宣傳品的製作與發放;負責旅遊外事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本區旅遊消費政策,擬訂擴大旅遊消費的獎勵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旅遊商品的開發和推介工作,推進特色旅遊商品行銷體系建設;負責組織舉辦旅遊節慶活動及相關專題活動;培育新型品牌旅遊活動;指導協調鄉鎮旅遊節慶活動;協調推進重大高端旅遊活動的實施;承辦市區旅遊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業監督管理科(假日辦)

負責本區旅遊行業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旅遊者滿意度評估,協調處理旅遊投訴;負責住宿業行業管理;指導旅行社工作;協調推進旅遊標準化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本區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旅遊安全標準;組織旅遊行業安全宣傳教育,依法發布旅遊安全信息;擬訂旅遊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旅遊保險、旅遊援助工作;組織旅遊市場秩序綜合治理;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有關工作;承辦市區旅遊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力資源管理科

負責擬定本區旅遊人才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據國家職業標準、等級標準,指導從業人員的資格準入和持證上崗工作;承擔旅遊人才對口支援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及所屬單位人事勞資、機構編制、隊伍建設、退休幹部職工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旅遊行業培訓工作;承辦市區旅遊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旅遊信息中心

負責旅遊信息化的統一規劃、建設和管理,承擔房山旅遊信息網的日常管理和維護,負責旅遊諮詢服務,協調推進旅遊諮詢服務體系建設;承辦市區旅遊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旅遊事務中心

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基礎設施建設、後勤服務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承辦市區旅遊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綜合管理科(公園管理科)

負責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家和市區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傳達和實施;負責科學研究、科普教育、社會宣傳、對外交流等工作;負責調查評估地質遺蹟、自然環境和地質資源的保護情況,並對有關問題提出對策;負責地質公園中評估的組織實施;承擔地質公園網路建設等工作;承辦市區旅遊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公共服務建設科

負責本區旅遊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管理,建立健全旅遊集散體系,組織協調景觀標識、引導標識、服務標識與無障礙設施等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推動旅遊服務便利化;承辦市區旅遊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規劃發展科(鄉村旅遊科)

負責擬訂全區鄉村旅遊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鄉村旅遊、紅色旅遊的推進與管理,指導鄉村旅遊標準化建設;承辦市區旅遊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博物館

負責地學知識的科學普及;負責地質遺蹟的宣傳展示、諮詢服務工作;負責館藏標本的徵集、接收、保管、交流和利用;負責資料檔案及數據的管理、信息及成果交流等工作;承辦市區旅遊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朱仕生;主任、黨組副書記;負責旅遊委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

李更宇;黨組書記;負責旅遊委黨務全面工作,分管人力資源科。

高建波;黨組成員、常務副主任、地管處主任(正處級);負責常務工作及綜合協調、調查研究、旅遊改革、統計分析、發展規劃、旅遊項目等工作。分管綜合協調科、產業發展科,協助分管辦公室。

王秉軍;調研員;負責機關財務、博物館建設等工作,分管旅遊事務中心、地質公園博物館。

王曉燕;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旅遊宣傳推廣、旅遊商品開發、旅遊節慶活動等工作,分管市場開發推廣科。

楊進宇;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旅遊服務質量監督管理、旅遊安全、市場秩序、假日旅遊、鄉村旅遊等工作,分管行業監督科(假日辦)、鄉村旅遊科。

高維群;黨組成員、主任助理、工會主席;負責機關工會、後勤管理工作,協助王秉軍分管機關財務工作。

於雲飛;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協助分管人力資源科

趙圳;副主任;負責旅遊信息化建設、旅遊信息網、旅遊諮詢服務等工作,分管旅遊信息中心。

朱仕學;地管處副主任;工作職責: 負責地質遺蹟保護、地質科學研究、科普教育、社會宣傳、對外交流、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工作,分管地質公園管理科、公共服務建設科。

馬占昌;主任助理;協助楊進宇分管旅遊安全、假日旅遊、鄉村旅遊等工作。

高保;主任助理;負責地質博物館的規劃建設、運營管理以及創新發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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