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典當的定義
房地產典當是房地產權利特有的一種流通方式,它是指房地產權利人出典人在一定期限內,將其所有的房地產,以一定典價將權利過渡給他人承典人的行為。房地產設典的權利為房屋所有權。設典時,承典人可以占有、使用房屋;也可以行為上不占有、使用該房屋,但有權將出典的房屋出租或將房屋典權轉讓。設典時,一般應明確典期,出典人應在典期屆滿時交還典價和相應利息從約定而贖回出典的房屋,也可以雙方約定,由承典人補足典房的差額而實際取得房屋的所有權。房屋典當指承典人支付一定的典金,占有出典的房屋,並進行使用、收益,典期屆滿時,由出典人償還典金贖回出典房屋的法律行為。房地產典當的特徵
房地產典當具有以下法律特徵:(1)房屋典當是一種雙方法律行為。房屋典當須出典人和承典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訂立典當契約。
(2)房屋典當是一種有償的民事法律行為。典權人占有、使用出典房屋,必須支付一定的典價。出典人必須移轉房屋的占有以換取典權人的典價。
(3)房屋典當是一種要式法律行為。房屋典當契約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併到當地的房屋管理部門備案。
(4)房屋典當一般有典期和回贖期。
房屋出典後,承典人對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但出典房屋的所有權仍歸出典人享有。在典期內,出典人不能回贖。典當雙方當事人可約定典期,也可不約定典期。當事人未約定典期,出典人可隨時要求回贖。當事人約定典期,在典契載明的典期屆滿出典人逾期不贖的即作絕賣,出典人喪失回贖權,出典房屋歸當承典人所有而無須再支付對價。
房地產典當的程式
一、當戶申請典當二、典當行受理驗證、調查確認
三、當戶與典當行簽訂抵押典當契約,其中載明典當期限,典當金額,綜合費用及利息等。
四、雙方進行他項權利登記
五、由典當行開具正式發票,支付當金
六、典當期滿,當戶償還典當本金並支付利息,贖回當物。否則,典當行視為絕當,按《典當管理辦法》對該房產進行處置。
需要提交的證件:
一、私有:
1、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
2、夫妻雙方身份證(屬多人共有的,所有權益有均出示身份證和簽字蓋章);
3、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喪偶或單身需出具戶口所在地民政局《無婚姻記錄證明》;
4、契稅完稅證明;
5、發票;
6、購房協定書(房改房);公證書(房改);
二、公司:
1、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加蓋公章);
3、企業法人身份證明;
4、法人委託書(加蓋公章法人代表私章);
5、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6、房產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購房契約及發票原件;
7、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
三、在建工程:
1、土地使用證;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5、營業執照;
6、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房地產典當的可貸款額度
一般來說,可以抵押的物業包括住宅、寫字樓、商鋪等,但每個典當行都有自己的具體規定。如大多數典當行不願意接受變現能力差的廠房,對樓齡過長的住宅、經營不善的商鋪一般都不予以考慮。放款的額度一般也是物業市值的30%~40%,個別重點地段的優勢物業可以獲得50%或以上的放款與房地產抵押的區別
1、房地產典當只能為借款契約而擔保,而房地產抵押擔保的債權範圍則不限於此,它還可以為借款契約以外的其他契約擔保。比如甲乙兩方簽訂了一分買賣契約,由甲方向乙方出售價值100萬元的貨物,而甲方對乙方能否按時支付貨款表示懷疑,這時甲方就可以要求乙方提供房地產作為抵押,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貨款,那么甲方就有權典當評估該房地產作為優先受償。
2、房地產典當中的出典人只能是借款人本人,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不能替借款人擔保而成為出典人;房地產抵押的抵押人既可以是債務人本人,也可以是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
3、房地產典當和抵押的根本區別在於:典當轉移房地產的占有權,而抵押不轉移抵押標的房地產的占有權。
辦理房地產典當的手續
一般房產典當的過程包括驗證、看房、估價、簽署協定、辦理公證、抵押登記、發放貸款、償還本息、註銷登記等環節。典當人必須將該房產的所有資料,如房產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契稅證、購房發票、房產所有人(共有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完整地交給典當行審核並保管,由典當行實地看房並由雙方協商確定典當價格後,簽署房產典當貸款契約和房產抵押契約,辦理公證,在完成抵押登記手續並拿到他項權證後,典當行即可向典當人發放房產典當貸款。如果一切順利的話,上述所有手續可在若干個工作日內完成,如杭州市國信典行要求如上手續須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也就是說典當人可在7日內就可獲得房產典當貸款,十分便捷。
在辦理房產典當時,典當人應注意已經抵押的、被查封的、將要拆遷的房產是不能典當的;典當貸款到期後,典當人應及時辦理續貸或還貸手續,以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在歸還貸款後,典當人應要求典當行及時註銷抵押登記,拿回所有的房產資料,以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