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縣國土資源局

戶縣國土資源局位於陝西省西安市戶縣。 戶縣國土資源局是縣政府主管國土資源的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有關配套細則、辦法並組織貫徹執行和實施監督檢查。

2、編制全縣土地、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中長期規劃和計畫;參與城市規劃的審核;審核鄉鎮、街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畫。負責提出和實施深化土地、礦產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和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見和方案。

3、統一管理全縣土地和城鎮地籍、地政、調解土地權屬爭議;主管全縣土地調查、統計、定級、登記、發證工作;主管土地的評估和確認。

4、負責編制全縣土地利用和土地後備資源開發、復墾的規劃、計畫,組織開展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劃定和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耕,確保耕地面積占補平衡。

5、負責貫徹執行有關土地市場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管理和規範土地市場;負責全縣統一征地和土地儲備,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招拍掛出讓工作;負責全縣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政府收購和鎮、街、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辦法的擬定與組織實施;負責農村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負責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審查土地評估結果,確定土地使用權價格;負責土地權屬管理,辦理土地登記及權屬爭議處理。

6、負責全縣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和授權範圍內的採礦登記發證管理,協調礦產資源及採礦權屬糾紛,依法組織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組織開發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地質災害中滑坡工作的行政管理職能。

7、負責國家、省、市有關土地、礦產資源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諮詢、執行監督檢查,組織承辦土地管理的法制業務培訓及民眾來信來訪調查答覆。

8、指導各鄉鎮和經濟開發區的土地管理工作。

9、承辦縣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戶縣國土資源局內設5個行政科室、5個事業單位。

一、行政科室

(一)辦公室

1、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督辦各科所按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收發、傳遞、發文核稿及檔案管理工作。

3、負責黨風廉政和政風行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

4、負責機關安全、保密、衛生、值班、車輛管理及機關的行政管理工作。

5、負責局印章管理及外事接待、信訪接待工作。

6、負責機關支部黨務工作、計畫生育、紀檢工作。

7、負責各種會議、活動的組織工作。

8、辦公用品的購置計畫擬定、發放工作。

9、負責全局目標管理的年度考核管理工作。

10、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二)政工科

1、負責全局的思想政治工作。

2、負責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

3、負責全局的人事和勞資工作。

4、負責幹部培訓教育工作。

5、負責全局各類建設及辦公用品的採購工作。

6、負責各種會議、活動的後勤工作。

7、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三)耕地保護科

1、負責起草有關土地管理法律法規配套的辦法或細則,並上報縣政府批准。

2、負責耕地保護、基本農田保護及耕地占補平衡責任落實工作。

3、負責年度建設用地計畫的編制、執行、監督工作。

4、負責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集體建設用地徵收的資料收集、報批,牽頭辦理土地徵收的風險評估工作工作。

5、負責國有土地供應的相關稅費審核和報批工作。

6、負責農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和鄉(村)企業用地的審查、審批工作。

7、負責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工作,及時上報相關數據統計,對已批准徵收、供應的土地進行監督。

8、負責閒置土地的統計、監管工作。

9、組織實施國有、集體建設用地調研工作,做好民眾來信及政策諮詢。

10、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四)地籍地政科

1、負責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擬定、修編和執行。

2、負責全縣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及變更調查、統計、確權、登記、發證、權屬變更、證書查驗和土地動態監測管理工作。

3、負責土地權屬管理,調處土地權屬糾紛。

4、負責基準地價的修訂、土地估價結果的審核及土地資產的抵押登記。

5、負責建設用地預審資料收集及上報工作。

6、配合耕保科辦理土地徵收的風險評估工作。

7、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五)監察科

1、負責全縣國土資源管理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和全系統法律法規的培訓工作。

2、負責對全國土資源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綜合檢查。

3、負責全縣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處罰工作。

4、辦理有關行政複議、應訴事宜。

5、組織開展土地管理、礦產資源管理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和有關國土資源法規的諮詢工作。

6、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二、事業單位

(一)監察中隊

1、負責對全縣土地礦產資源違法案件的制止、調查、取證的督辦、檢查工作,重大案件直接調查處理。

2、組織動態巡查工作,負責衛片執法檢查工作。

3、負責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統計、上報工作。

4、負責12336土地違法案件舉報專線的接聽、處置。

5、配合相關科室清收稅費。

6、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中心

1、負責徵收土地的耕地補充工作。

2、編制未利用地開發計畫。

3、對廢棄窯場、工礦實施復墾。

4、負責田、水、路、林、村的綜合整理工作。

5、負責調查、核實本縣的土地後備資源和土地復墾費用的預算工作。

6、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三)土地儲備交易中心

1、貫徹執行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相關法律法規。

2、擬定年度土地儲備計畫,落實儲備土地招標、拍賣、掛牌任務。

3、負責將轄區記憶體量、閒置的具有開發價值的國有土地依法收回(購)納入土地儲備庫。

4、對納入土地儲備庫的土地進行前期策劃及經營開發,並組織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活動。

5、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四)統一征地辦公室

1、負責《戶縣統一征地辦法》的貫徹落實。

2、負責依法擬定全縣所有徵收土地涉及的各種補償價值的測算、評估,並擬定方案。

3、負責全縣各類土地徵收行為的實施。

4、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被征地農民的安置工作。

5、配合耕保科辦理土地徵收的風險評估工作。

6、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五)礦產資源管理辦公室

1、負責礦產資源勘察、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監督管理。

2、負責授權內探礦權的授予、登記、變更、註銷。

3、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統計年報的匯總、上報和採礦許可證的年檢工作。

4、負責徵收礦資源補償費、採礦價款和採礦權使用費。

5、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指導、監督、協調工作。

6、負責轄區內礦山安全檢查工作。

7、負責礦產資源違法案件的調查、取證、制止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