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家口村

戴家口村位於平原縣城西北12公里處,緊靠馬頰河西岸。
明永樂年間有戴、崔、祖三姓農民遷來在馬頰河渡口建村,其中戴姓人口較多,故叫戴家口村名。
戴家口河燈節保持了500餘年歷史。每年農曆七月十五放河燈的習俗始於元明之際。2005年3月,平原縣政府將每年農曆七月十五日定為河燈節,2007年,將該習俗被列入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並制定了保護內容和五年保護計畫。
昔日平原為“水鄉澤國”,為避水患之害,河神祭祀活動便是在災害頻發的年月里形成的。相傳,馬頰河自發源地到入海口,玉皇大帝共派有72名河神掌管,在河底水府內居住。起初,河神不但不造福沿岸百姓,反而時常向沿岸村莊索要祭品,為此常在戴家口村東河內興風作浪,致河水漫過大堤,沖毀良田、房屋。河神曾向沿岸百姓託夢說:“每年農曆七月十五日,進行一次大祭,便保佑沿岸村莊風調雨順,五穀豐登。”到了七月十五日那天晚上,十里八鄉的村民們都聚集在戴家口村東,各家湊齊三牲貢品,擺在河岸上供河神饗食。有人說天色太黑,河神無法享用,便有人拿來幾盞小油燈點燃,下面托上荷葉,放在河水中央,給河神照明,同時往河裡扔水餃、包子等食品。此後,這一帶果然沒再發生水害。於是,七月十五祭祀河神、放荷燈的習俗便延續了下來。
後這一習俗便演變成娛樂活動,並把“荷燈”演變成了“放河燈”。每年河燈節期間,附近村莊上萬村民踴躍參加,活動有鑼鼓表演、扭秧歌、放煙火等節目。河中小船同時燃放河燈,放入水中,隨水飄蕩。岸上鑼鼓喧天,人頭攢動,河面燈火輝映,場面誘人。
河燈的製作方法是:取來去掉殼的棉花籽,在容器內搗成泥狀,再加上油脂調合均勻,取少許放在10厘米見方的綿紙上,包成包子狀,中間捻出一個燈芯,燈芯上沾少許油脂即成。舊時河燈多放在茼麻桿子穿成的10厘米見方的木托板上,或放在荷葉上,穩定性較差。現在多用聚酯泡膜裁成10厘米見方的方塊,漂浮性能好。燃放方法是:先把製作好的河燈裝在小船上,點燃後,置於河水中順水漂流。岸上鑼鼓喧天,萬人爭看,水中燈光閃閃,夜空繁星點點,宛若一幅立體圖畫。隨著河燈在水中漂蕩,人們的思緒進入了無限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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