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他在碭山共做了四年縣令,從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一直到隆慶四年(1570年)。在任期間,兢兢業業,克盡職守,為官清廉,剛正敢為,政績卓著。為幫助百姓恢復和發展生產,他鼓勵墾荒,用自己微薄的俸祿和家產收購茅草,還減免賦稅,頗得百姓擁戴。為紀念戴知縣開荒收茅草之事,便送外號“戴茅草”,並贈送金匾一塊,上書“民之父母”四個金字。至今肖何亭一帶的人們,還留傳著戴偉在碭山恤民愛民的故事。
明崇禎《鄆城縣誌》載:“戴偉,字逸夫,初授碭縣知縣,終順德府通判。”清乾隆年間編纂的《碭山縣誌》,明代縣令中,戴偉赫然在列。其名下標示:“鄆城縣舉人,嘉靖四十五年任(1566年)”。在名宦部分,專門有戴偉的介紹:“戴偉,山東鄆城縣人,為碭令性剛介,諳練敢為,復厚自標植,篤中勿欺,事交於前迎仞而解,有宜民善政七事上之監司,報曰此法可永行之也,命鐫石於堂”。
個人經歷
戴偉廉政勤政的故事,在鄆城一帶廣為流傳:戴偉初到碭山縣上任,看到的不是欣欣向榮的景象,而是田園荒蕪,茅草叢生,一片荒涼。百姓面黃肌瘦,衣衫襤褸,逃荒者不絕於道。看到這些,戴偉深知自己從政的路非常艱難,憂心如焚。接任後,他一不拜上司,二不拜鄉神,足足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跑遍了全縣的村寨,訪問百姓,察看災情。原來這碭山縣土地瘠薄,到處是飛沙,加之官府只知橫徵暴斂,不注重發展生產,致使田地失耕失種,茅草叢生。
戴偉感到,作為知縣,一個地方的領袖人物,他有責任帶領碭山人民,改天換地,走出困境,使地方經濟得到發展,使人民生活得到改善。他走村串戶,多方請教,深入調研,得出結論:飛沙之下本是淤土,如經深翻,一定能改造成良田。這讓戴偉看到了希望,增強了組織民眾改善種植業的決心和信心。摸清了情況,戴知縣馬上逐級上報,直至上書朝延,要求減免該縣賦稅,放糧賑濟百姓,幫助恢復生產。可惜朝廷對戴知縣的奏章置之不理。戴偉無奈,只好自己想辦法為民解難。他感到,作為一縣之主,為國分憂,為民解難,才不枉做百姓的父母官。包文正能用家庭財產賑濟陳州百姓,自己也可以拿個人的財產救助碭縣民眾。於是,決定自己微薄的俸祿和老家的田產作為引導資金,幫助百姓恢復和發展生產。主意一定,他立即飛馬趕回家鄉,向母親大人述說了碭山縣情況和自己的打算。老夫人是位深明大義的人,對兒子的想法大加誇獎,極力支持。於是,母子二人把家裡能變賣的東西都換成錢,供戴偉救濟碭山的百姓。戴知縣帶錢回到碭山,馬上召集亭、里、保、甲長商議消滅田間的茅草,變荒地為良田的辦法。為了激發眾百姓刨茅草的積極性,他布告全縣百姓,凡開荒刨得的茅草,縣衙一律按價收買,三個青錢一斤,過完數後仍將茅草返歸百姓,讓百姓運回家裡作飼養牲畜的飼料。還規定,誰開的荒田誰耕種,免交賦稅一年。布告一貼,很快傳開。施行這一政策,農人們既可開荒種田,又可換錢買米下鍋,全縣百姓欣喜無比,無不下地刨茅草。就連原本流落他鄉逃荒要飯的也都聞訊紛紛歸來。從此,荒涼蕭條、死氣沉沉的碭山又有了生機。經過一冬一春,各家各戶都刨出一大堆茅草,開墾出一大片荒地。加上原有的良田,算起來全縣可耕地已達到一半以上。
戴偉很高興,可是也很發愁。百姓所得的茅草錢雖然可以餬口,但卻沒有錢買種子,再加上地廣人稀,有些農戶還需要增加耕畜……怎么辦呢?戴偉只好二次返鄉,賣了大片土地和四十餘間房屋。為此,還與其弟產生了矛盾。弟弟也知道哥哥是在為民辦事,理解他的心情,只是感覺傾全家之財太難接受。戴偉多次做弟弟的工作,不息與弟弟爭吵,後來弟弟見拗不過他,一氣之下遠走高唐,從此再不回鄉。所幸戴偉的父母秉持大義,支持戴偉的行為,使得出售家產的事得以辦成。戴偉以變賣田產獲得的錢款在鄆城老家設站收購棉花、高梁、穀子、大豆種子,用鐵輪大車運往碭山縣。從鄆城縣至碭山縣,一時間車來車往,絡繹不絕。在戴知縣的帶動和感召下,碭山縣的其他官吏和當地開明士紳,也都開始捐款,幫助百姓購買種子,並且一百畝地配一犋牲口。經過深刨茅根,碭山縣的飛沙地變成了二合土、蒙金地。大豆、棉花等作物都喜新土,春季苗全苗旺,人心穩定;秋季高梁紅、穀子黃、棉花白,好一派豐收景象。
只一年,碭山縣百姓的溫飽問題就得到了解決。第二年,繼續開墾荒地,精耕細作,又獲得了好收成。第三年碭山縣出現了大治局面,正像戴知縣上任前所憧憬的那樣:老有所養,少有所教,男耕女織,安居樂業,路無拾遺,夜不閉戶,男盜反正,女娼絕遺……戴偉主政碭山縣期間,殫精竭慮,克盡職守,為官清正,政績卓著,深得百姓擁戴,被譽為戴青天。為紀念戴偉開荒刨茅草之事,百姓自發地稱他“戴茅草”,並贈送金匾一塊,上書“民之父母”四個金字。
戴茅草任滿離開碭山縣時,百姓依依不捨,跪衙抱腿,苦苦挽留,不忍送他離去。他深愛碭山的山山水水和勤勞善良的廣大百姓,與碭山縣結下了不解之緣。長期以來,民間流傳這樣一首民謠:“舊時茅草遍碭山,來了恩人戴知縣,茅草除盡地改良,大囤流來小囤滿,吃水不忘記挖井人,吃饃不忘戴青天”。
據說,戴偉去世後,碭山民眾捐資為其修廟,一直香火不斷。清初修建該廟時,碭山方面還來鄆城縣肖何亭請戴家人前去監工,充分體現了對戴偉的崇敬之情。惜此廟在文革期間遭毀。
碭山人民,還把對戴偉的這份感情,投射到他的後人身上。在相當長的時期內,肖何亭的人到碭山辦事,當地民眾熱情招待,視同親人。民國初年,有個叫戴思彩的到碭山一帶去販豬,不小心,豬啃吃了當地人種的白菜,主人非常惱怒,扣留戴思彩,要求加倍賠償。戴思彩見舉目無親,不免傷痛,自言自語道:“老爺爺當年在碭山做官,為民眾辦了那么多好事,沒想到我卻被困在這裡。”白菜的主人聞言,趕緊問明情況,知道戴思彩是戴偉的後人,馬上改變了態度,熱情地為他讓座,不僅不再罰錢,而且盛情款待,並贈送了戴思彩回家的盤纏。回家時,戴思彩深有感觸地說:“前人積德,子孫得福”!戴偉不僅受到碭山民眾的愛戴和景仰,而且受到家鄉人的崇敬。舊時鄆城鄉賢祠里,有戴偉龍首碑,有對聯一幅:“鄉賢祠內承聖典,碭山民中育春恩”。
戴偉墓修在肖何亭村南樹木蔥蔥的戴氏墓園中,至今有墓碑在。歷史上,墓園正對宋江河道,宋江河水沖走了其他墓地,唯獨不沖戴氏墓園,而是一股向東繞過,一股向西繞過,最後在肖何亭村北合流北行。當地民眾傳說,這是因為戴偉的事跡感天動地,得到了天地的護佑。這也反映了像戴偉這樣廉政勤政,舍己奉公、一心為民的官員,得到人民民眾發自內心的讚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