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懸念
正文
戲劇編劇術語,亦稱“緊張”。根據觀眾看戲時情緒需要得到伸展的心理特點,編劇或導演對劇情作懸而未決和結局難料的安排,以引起觀眾急欲知其結果的迫切期待心理。它是戲劇創作中使情節引人入勝,維持並不斷增強觀眾興趣的一種主要手法。戲劇懸念源自心理學中人們由持續性的疑慮不安而產生的期待心理。在西方編劇理論中最早涉及懸念手法的是亞里士多德的《詩學》。在中國戲曲理論著作中,雖無懸念一詞,但李漁在《閒情偶寄》詞曲部格局一章中提出的有關“收煞”的要求,內涵與懸念基本相似,主張,“令人揣摩下文,不知此事如何結果”。
戲劇懸念的構成,主要依靠以下條件:①人物命運中潛伏著危機;②生與死、成功與失敗均有可能出現,存在兩種命運、兩種結局;③發生勢均力敵而又必須有結果的衝突;④劇中主要人物的性格、行動能引起觀眾在感情上的愛憎;⑤觀眾對未來事態發展的趨勢清楚。合乎邏輯的劇情發展和對人物的強烈愛憎,是構成懸念的兩個重要元素。
懸念在劇本中的運用,一般分為兩類:
① 總懸念與小懸念。亦稱整體懸念與主要場面中的小緊張格局。總懸念是全劇主要衝突的焦點所在,在劇本開始即要提出,並隨著衝突的上升而不斷加強,一直到高潮。它是貫串全劇的戲劇性結構的情緒支柱。小懸念則屬於劇本的每一個發展段落或主要場面中出現的局部緊張情勢,它起著不斷豐富和加強總懸念,並在每一幕或每一場結束時,把觀眾的注意力和興趣引向下一幕或下一場的作用。
② 期望式懸念和突髮式懸念。期望式懸念建立在對觀眾不保密的基礎上,它是在觀眾對人物命運和事態發展有一定預感和了解的情況下所造成的期待;突髮式懸念則主要依靠對觀眾保密,通過使觀眾大吃一驚來加強戲劇效果,是劇情發展過程中出乎觀眾意料之外而又在情理之中的複雜情況和險要轉折,亦稱吃驚或驚奇。
在實際創作中,不同風格類型的劇本,對這兩種懸念的運用也各不相同。側重於性格描寫的,多用期望式懸念;情節戲劇更多地採用突髮式懸念。在實際運用中,二者有相輔相成的關係。一般情況下,作者總是通過期望式懸念維持觀眾的情緒,又通過突髮式懸念造成戲劇情節和觀眾情緒上的跌宕,從而進一步加強衝突的緊張性。
懸念的形成、保持和加強,還需要依靠“抑制”和“拖延”的藝術手法,有的劇作理論也稱之為“延宕”或“緩解”。它指在尖銳的衝突和緊張的劇情進展中,作者利用矛盾諸方各種條件和因素,以副線上的某一情節或穿插性場面,使衝突和戲劇情勢受到抑制或干擾,出現暫時的表面的緩和,實際上卻更加強了衝突的尖銳性和情節的緊張性,加強了觀眾的期待心理。延宕手法的另一種方式,是在衝突的緊張時刻突然落幕,造成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的懸念和間隔,從而大大加強了藝術效果。
懸念和延宕交替進行的格式,與觀眾看戲時的精神忍受限度有關,始終不懈的緊張,只會使觀眾感到疲憊,暫時的緩解,是調節情緒,為進一步緊張作精力上的準備。
社會生活是複雜的,矛盾的發展受各種各樣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必然迂迴曲折有進有退,也必然會產生想不到的變化。要懂得如何在戲裡安排懸念,首先必須熟悉生活中事物發展的規律,戲劇懸念的美學價值在於是否符合生活發展規律,符合人物性格的發展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