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拾了誰的手機》
作者:澶州公子書籍簡介:
看看再說文章截選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什麼網路紅寫手澶州公子、什麼同時寫三部長篇連載的牛人呀都他娘的是扯淡,說到底我就是澶州市里一個電動三輪車出租司機,其他的都不重要,因為現如今只有在這個稱呼上的我能掙錢填飽肚子。其實我根本就是一名俗人,甚至俗不可耐,小市民一個!這不嗎,昨天我在網咖便拾到了一部手機,馬上就想占為己有。我之所以能把自己搖身成“網路作家”,是因為我有一部號稱“奔騰586”的電腦,還有就是離我家街口不遠的一個網咖,再加上除了上街拉客以外沒日沒夜地敲擊破寫字檯上的破鍵盤,三者都必不可少,綜合起來,就可以讓我做些著三不著兩的所謂“文學夢”。每天我睡得很早,夏天一般晚上十點、冬天約九點鐘左右,我便會在某個知名刊物或名著的陪伴下進入夢鄉。跑了一天三輪了嗎,的確也很累;再者我早晨要醒得比較早,比如說今天,現在是早晨四點四十一分,我已經起床半個小時了,因為本人要敲字,繼續當我的網路人物。不過我可沒網線,你見過有幾個開三輪的家裡有網線呢?我們都是粗人,但算帳還不錯,安上網線要交初裝費不說,每月還得交幾十塊錢的使用費,開銷不小的。澶州網咖林立,競爭激烈,每天上午八點至九點的時段,收費才每小時五毛,便宜!我在家寫小說,按兩天上傳一次計算,一次最多二十分鐘,再掃描一下好友的文章也不過一個小時,這樣我每次才花五毛錢,一個月總計七塊五,怎么樣,大家說?我可是每月上傳十萬字呦,是不是又經濟又實惠呢?小小的七塊多錢就可以滿足一個人天大的欲望,實在是爽呆了!酷斃了!VERYMACH美極了!我才不管自己將近四十的人,和一大幫小孩子們一起坐在網咖的皮椅子上是不是會招人笑話呢!我樂意,誰管得著?——
昨天,也是在八點左右,我照例步入網咖,上傳我的長篇連載。這時候一般人很少,偌大的門市里,只有幾個顯示器放射著有害光線,其它的一律黑屏。我選擇了一處靠邊的位置,坐好、開機、輸入會員密碼、搜尋文學網站,然後登入、鎖定我的空間、點擊“長篇連載”、進入“添加新章節”,好,搞定了。我很感謝網路這塊天地,他給了我——一名最普通的下層勞動人民一個展示自己的巨大空間,讓我這個在家裡也沒有什麼地位的人有了可以傾吐的地方,我能不好好利用嗎?
下面開始進入了輕鬆的閱讀,看到好的文章也寫寫評論啥的,把美好的剩餘時光充實的度過。就在這時,我偶爾的一個斜視,忽然發現了旁邊空著的座位上竟安靜地趴著一部手機!
我立刻意識到這是某個粗心人不注意丟的東西,環顧四周,管理員在遙遠的三十米開外,近處一個人也沒有,於是很坦然地拿起了手機。
我想,反正一會兒我要交給網咖里的負責人,自己先欣賞一下有何妨。
這是一部相當高級的直板手機,外觀華麗漂亮,鍵盤即使是在暗處也散發著幽幽的綠光,超大的螢幕,肯定具有手寫功能,特別讓我留意的是它竟然有前後兩個攝像鏡頭。乖乖,這東西不錯嘛,我欣賞了好一會兒,便按動了一個數字鍵,螢幕沒回響,喔,關著機呢。我按住了開機鍵,兩秒鐘後,它的螢幕閃爍起來,一個美女頭像映入眼帘:“你好,祝你今天愉快!”聲音好大呀,愣是把我嚇了一驚。媽媽的,零碎還真不少,螢幕開始工作後,美女不見了,007深邃的眼神直瞪著我好一會兒,隨後福娃也來了,最終定格在那裡。螢幕上“中國移動”下面有幾個祝福語“今天我更漂亮了”,從此處可以判斷這該是一名女士的通訊工具,因為沒有哪個大男人會祝自己每天漂亮的,除非他是從事“鴨”行的。
我的一小時時間到了,站起身形,關機往大廳門口走。在路過吧檯時,我沒做絲毫停留,任憑心臟怦怦亂跳著,不敢去看任何一個工作人員的眼神,目不斜視地走出了網咖的大玻璃門。
直到回到家裡,我的心還是難以平靜。我知道自己起了俗人的貪心,但難以抵禦手機的誘惑。我沒有手機已經很多天了,自從我的手機丟了以後。當然自己相當渴望能再擁有一部適合把玩的這東西,是網咖里牆上貼著的警示語鼓勵了我:“請您保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如若不慎丟失概不負責。”網咖推卸責任的話語讓我發現自己有機可乘,沒人找他們的麻煩了,更不會有人找我,這部手機豈不就是白送給我的嗎?
該到了出車的時候了,我還是坐在木頭椅上發愣。女兒早上學去了,老婆躺在隔壁屋的床上又開始了哼哼,這女人幹活累的得了腰椎間盤突出,一到陰天下雨就起不了床,更別說彎著腰去給人家打掃廠區、做清潔工了。每到這個時候,一般都是她同樣當清潔工的妹妹替她值班,使她的每月五百塊錢工資不至於受損失。
我從口袋裡掏出手機,再一次仔細觀看。它的確漂亮極了,剛才在網咖里比較黑,看不太清,現在在明亮的光線下,手機顯得更是迷人。它的外殼不只是有一種顏色,稍稍變換角度,它的色彩就會發生變化,牙白、牙黃、淺紫、霞紅、紫紅……奶奶的,它到底有多少種顏色呀?真他娘的是個好東西!看來它的價值不菲嘛,當作舊手機賣給別人至少也得一千多塊!
轉念一想,我為什麼要賣給別人,自己用不是很好嗎?誰規定開電動三輪的就不能使高檔手機了?我他娘的就自己用,過癮、過癮、真過癮!我把玩著精緻華貴的手機,樂不可支,笑出了聲。我就是一俗人嘛!千萬別怪我——
老婆在屋裡說了話:“笑什麼呢?作家當過了?怎么還不出車?也正好,你扶著我去一下廁所,今天我這倒霉腰疼得要命。”
我聽到老婆說話,趕緊把手機裝回口袋裡,幾步走到屋內,攙扶著女人上茅房。看到了吧,不僅我俗,我家裡人更俗,離不開拉屎撒尿。
工作完成,我又坐回椅子上,重新掏出手機欣賞。不錯,真不錯,我按動功能鍵,打開視頻目錄,好傢夥,裡面竟然存著好幾部電影!還是新片。移到《色戒》的位置,啟動播放,梁朝偉那頗富思想的頭臉出現在螢幕上,真清楚——
不賴,如果有那么一天,我的小說被某個慧眼識珠的導演或出版社領導發現了,找我去北京上海的見他們,咱這手機也不會給我太掉價,也許他們的手機還沒我的高級呢!牛,這個很牛,不是一般牛,是非常牛!
——哎,我是個作家呀,作家應該是道德品質相當高尚的人啊,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嘛!剛才我怎么不記得了?我不是還想出名嗎,成為人人羨慕的知名作家嗎?怎么忽然間對人家的一部手機產生了如此濃厚的興趣呢?如果真到了那個時候,媒體發現我曾經拾到過一部手機,竟然據為己有了,豈不成了莫大的醜聞嗎?半生心血不就白費了嗎?現在我應該先嚴格要求自己才對,不然道德品質出了問題,還能寫出好小說來嗎?而且因為這件事成了自己心頭的負擔,從此喪失了靈感和真善美的分辨能力,那還了得,白在世上走一遭呀!好傢夥,差點因為受了小小的誘惑,使自己前功盡棄。
當時我真是這么想的,騙大家我就不是人!想到關鍵的時候我還出了半身冷汗呢。
老婆在屋裡聽到了手機的響聲,問道:“你還看電視呀,都幾點了,還不去出車?”
“哎,我馬上走。”說罷,我走出屋門,身後又傳來老婆的聲音:“別忘了,買五塊錢的雞蛋回來,孩子想吃雞蛋了。”
真是越貴越想吃什麼,五塊錢的雞蛋才一斤多點,吃不了幾口就沒了。可話又說回來,她沒想吃肉就算萬幸了,如今市場上好點的豬肉十五元一斤,五塊錢還真不夠吃一口的。
到了我家的小院中,才忽然意識到一件事:我剛拾到手機的時候它是關著的,可到現在我已經開機快一個小時了,怎么也不見有人打電話來尋找呢?這么好的東西主人應該很在意才對,一旦發現丟了不能不試著尋找吧?
我騎上我的電三輪準備把手機拿到網咖里去,交給網管,但一轉念,決定放棄這個想法。網咖的牆上那塊“如若不慎丟失概不負責”的警示牌讓我心有芥蒂,一個推卸責任的老闆不會有絕對負責任的員工,如果我交給他們,他們又不還給失主,豈不便宜了小人?我當即決定自己尋找丟手機的人。
我停住車,掏出手機,打開通訊錄,搜尋裡面存儲的名單。第一個電話號碼前面標著的名字是“爸爸”。好,這個是家裡人,不會出什麼問題,於是我按動了發射鍵。
“因為專業,所以卓越。歡迎您致電卓越美容美髮店……”對方還是自己設定的企業彩鈴,帶有強烈的廣告色彩。
電話通了,我還沒說話,對方已罵了起來:“你個不要臉的小騷貨,還敢打電話來?!你以後找不到你那疼人的乾爹了,背著我你倆竟然乾出了那么不要臉的事,鑽到一個被窩裡去了,膽子不小啊。放心,現在我把他的王八蛋手機奪了,他不會給你回話了!你要是再敢過來找他,我撕爛你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