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政治處
3.紀檢組(含督察隊)
4.裝備財務科
5.信息通信科
6.國內安全保衛(內部安全保衛)大隊
7.經偵大隊
8.治安科
9.治安防範人口管理科
10.法制科
11.刑警大隊
12.治安大隊
13.巡警大隊
14.禁毒大隊
15.網監大隊
派出機構
15個派出所:
1.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望江派出所
2.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南站派出所
3.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傘塔派出所
4.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玉林派出所
5.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漿洗派出所
6.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紅牌樓派出所
7.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簇橋派出所
8.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華興派出所
9.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簇錦派出所
10.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金花派出所
11.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機投派出所
12.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雙楠派出所
13.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晉陽派出所
14.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站前派出所
15.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華西壩派出所
職責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