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參事室

市政府參事室是市政府主管參事工作的部門。 (六)承辦市政府參事的選聘工作。 1990年9月成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覆,同意參事室辦事機構工作人員編制為19人。

職能介紹

市政府參事室是市政府主管參事工作的部門。基本職能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參事認真履行參政議政、建言獻策、諮詢國是、統戰聯誼的職責,發揮參事在政府工作中的參謀諮詢作用和在統戰工作中的聯誼作用。基本職責為:
(一)組織參事對市政府工作的某些方針、政策貫徹實施情況和經濟建設、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為政府決策提供諮詢。
(二)密切聯繫社會各界人士,及時反映各方面人士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三)組織參事參與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草案的研究、評議,提出建議和意見。
(四)貫徹執行黨的統一戰線政策,組織、支持參事參加愛國統一戰線工作。
(五)組織參事及時學習和掌握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方針、政策,為開展參政諮詢工作提供政策依據。
(六)承辦市政府參事的選聘工作。
(七)組織參事撰寫和整理文史資料。
(八)為參事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做好服務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綜合處

負責機關內部的綜合和協調工作。承擔參事室的文秘、檔案、機要、保密、安全保衛、組織人事、計畫生育、來信來訪、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政務督辦和機關目標管理工作。承辦選聘參事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車輛、財務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成都參事文選》的編輯出版工作。承辦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事工作處

組織參事學習、考察、調查研究,負責整理和報送參事的調研報告和建議,負責組織參事參與我市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草案)的研究、討論,負責祖統聯誼、宣傳工作。負責文史資料的撰寫和整理工作。承辦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文史研究處

負責收集和整理文史資料。

發展歷史

1951年11月5日,川西人民行政公署批准成立成都市人民政府參事室(以下簡稱參事室),市政府秘書長張靜山(中共黨員)兼任參事室主任。參事室辦公地點設在成都市人民政府(舊“皇城”)內。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參事室工作陷於停頓,參事由成都市政協管理,學習,接受組織檢查並參加勞動。
“文化大革命”結束後,1978年10月參事室恢復工作。成都市革命委員會任命市政協副主席、市民革副主任委員朱戒吾為參事室主任。設立參事室辦公室,暫借東風路成都市工商聯辦公樓內辦公。
1981年12月成立中共成都市人民政府參事室機關支部委員會。
1984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轉發了中央統戰部《關於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事室工作的意見》(廳發〈1984〉34號檔案)。這是建國以來中央關於全國參事工作的第一個重要檔案。檔案就新時期參事室的性質、任務、領導關係、任命參事的主要對象、生活待遇等問題,作了明確的規定,對參事工作的發展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
1985年6月參事室辦公地點由原借用的東風路成都市工商聯辦公樓遷入馬道街75號市政府第三辦公區。
1988年6月中共中央統戰部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召開全國參事室、文史館工作座談會。會後,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關於加強省、自治區、直轄市參事工作的通知》(國發〈1988〉58號檔案)。這是參事工作的綱領性檔案。檔案就參事室的工作和參事制度作了重大改革。參事室的工作職能、工作重點開始轉軌,參事由任命制改為聘任制。該檔案對參事室的機構設定、性質和任務、參事的權利和義務等問題均作了明確規定,指出:參事室是人民政府所屬的一個具有統戰性、諮詢性的工作部門。參事的基本職責是參政議政,有權直接向政府領導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1989年中共中央發布了《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中發〈1989〉14號檔案),把“注意在政府參事室中適當安排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發揮他們的諮詢作用”寫入了檔案中。
1989年1月成都市編制委員會批准,參事室撤銷辦公室,設定秘書處、行政處,辦事機構工作人員編制定為15人。
1989年9月參事室機關工會成立。
1990年9月成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覆,同意參事室辦事機構工作人員編制為19人。
1991年1月中共成都市委決定建立中共成都市人民政府參事室黨組。
1994年12月成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同意參事室將原行政處、秘書處調整設定為辦公室和業務處。
1996年10月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在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都市人民政府參事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成辦發[1996]101號)中確定,參事室內設辦公室和業務處兩個職能處室,核定機關行政編制為15名(含離退休工作人員編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處級領導職數6名。單列管理的行政編制(參事)23名,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3名。
2001年8月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都市人民政府參事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成辦發[2001]72號)中確定,將辦公室和業務處改為辦公室(掛人事處牌子)和參事工作處。核定機關行政編制定為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處級領導職數4名。設副局級紀檢、檢察員職位1名(兼)。設定離退休人員工作處,配備編制4名,其中處級領導職數2名。單列管理行政編制11名。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3名。
2002年12月中共成都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批准成立中共成都市人民政府參事室機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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