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協管遭圍毆事件

成都女協管遭圍毆事件

2011年8月27日,成都女協管彭蘭燕糾正路人交通違法行為遭四人圍毆致傷,而施暴者則是成都市交通管理處一副處長所為。被打的女協管和交警現被送入醫院醫治,其胸部骨折並多處受傷。

事件過程

彭蘭燕說,挨打僅是因為她糾正了別人的違章行為。“2011年8月27日下午4點過,一20齣頭的小伙子用電動腳踏車搭載著一50多歲的中年婦女,從衣冠廟往漿洗街方向駛去。我當即手勢提示,隨後吹哨制止,卻引發口角。”彭蘭燕說,對方先出口傷人,她也言語反擊,沒想到,那名中年女子竟將杯中的水潑在她的臉上。口角再次升級。“她又來抓扯我,我們就抓扯到了一塊兒,她的老公、兒子也來打我。”
彭蘭燕被三人毆打得到了交警一分局民警王華傑的證實。在有王華傑簽名的《案發經過》中,王華傑敘述稱自己趕到現場時,彭蘭燕已躺倒在人行橫道上面。“一50多歲的男子正用手中的不鏽鋼水杯敲打女協管員的頭部,並用腳向其身體猛踢;另一名20多歲的的男子用右腳用力地踢她的背部和頭部;還有一名50多歲的婦女正在抓扯她的頭髮。”
對彭蘭燕拳腳相加的三人,正是網貼所指的“成都市交委某處副處長趙強”的大哥、大嫂及侄兒。

相關人員

暴人

從市交委官方網站去年的一封投訴信上發現,成都市交委確有一名為“趙強”的交委工作人員,但與網傳打人者不符的是:趙強的身份是交委3大隊大隊長。該投訴信在去年3月由投訴人群某發布,在市交委羅主任及工作人員處均了解到,投訴帖中的交委3大隊大隊長,實為網帖所傳“趙強”,現為交委某處副處長。
通過羅主任趙強本人在電話中說,2011年8月27日,其大哥、大嫂、大哥的侄兒等四人騎電瓶車違規過馬路被協管制止,隨後發生糾紛,其中協管和上前勸阻的警察在爭執過程中受傷。“我與此事無關,事後才趕到事故現場,我大哥和侄兒因打人均已被拘役並罰款。”

被打交警

被打交警趙亮華,當得知趙強稱他自己沒動手打人時,趙亮華顯得很氣憤,表示“一定要討一個說法。”
趙亮華斬釘截鐵說,趙強動手打了他。“趙強是我們準備將三人帶到屬地派出所時趕來的。”趙亮華說,趙強來時情緒很激動,嘴裡咆哮著“你們警察憑什麼打人”、“我要打新聞媒體曝光”、“我要找紀委告你們”等等,並阻止交警將三人帶走。“後來,他看見我在用照相機取證,就突然衝過來搶我手中的相機,緊接著一拳打在我的左臉上,並開始抓扯我。”趙亮華說,他的墨鏡當場就被打掉,警徽也被打歪,造成左臉顴骨血腫,輕微腦震盪,全身多處軟組織受傷
“現場民眾都被他們的行為激怒了,4名民眾主動到派出所錄了口供,留下手機號,表示願意作證。”趙亮華指了指右臂上的小指指甲蓋大小的傷疤,“這也是他打的,當時流了好多血。”

受傷情況

彭蘭燕的值班醫生說,彭蘭燕傷情為胸十二椎體壓縮性骨折,輕度,採取保守治療,治癒後不會有什麼後遺症,“但是傷到胸椎還是不能忽視,今後變天的時候,可能會有疼痛感或者覺得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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