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關注
成功街10號,長沙北正街旁,一條因拓展黃興北路即將消失的、有一百餘年的長沙老街。因“成功街10號”清末建築的發現,引起媒體關注,一時聲名鵲起。它已掛牌“長沙市不可移動文物點”。該院落可能面臨拆遷。此前,長沙市文物局公布的保護名錄指出,該處建築為“清代長沙學宮附屬建築”。
然而,有人調查,成功街10號及其旁的成功街6號、8號等建築,並非清代學宮附屬建築,在清代,此處院落曾為赫赫有名的長沙縣城隍廟及李公真人廟所在。因為城隍廟在這條街上,這條街舊時還被稱為城隍街。民國時期,一場短兵相接、殘酷喋血的騷亂就爆發在這條街上,史稱“長沙縣城隍廟慘案”。
歷經滄桑
軍閥張敬堯退出湖南後,長沙師範學生欲收復張用神權占領的“成功街10號”民國初期被北洋政府派入湖南當督軍的張敬堯,在湖南近現代史上,被稱為殘害湖南的“毒藥”。
1920年端午節前夕,當鎮守衡陽的實力派軍閥吳佩孚奉命北撤後,張敬堯手握的七八萬北洋軍隊一時土崩瓦解,抵擋不住譚延闓和趙恆惕率領的兩三千“烏合之眾”的湖南義軍。義軍一路高歌猛進,把張敬堯和禍害湖南的北洋兵趕出了湖南。
此時長沙城內,長沙師範的部分學生,也攻進了“成功街10號”,想要收復被張敬堯用神權占領的“成功街10號”。學生們認為,“成功街10號”從1914年起,就已由政府劃歸長沙師範學校所有,收復被張敬堯占領的失地,理所當然。學生們並沒有意識到“成功街十號”將成為一場風暴的中心。
1920年6月20日正值端午節,按民國初期規定,端午節為夏節,放假三天,當時大部分教職員工和學生並未返校。此前長沙師範的學生已經匯報長沙縣知事公署,宣稱要收復原本就歸該校所有的校址。長沙縣知事姜濟寰勸告學生,暫時不要採取過激行動,政府會替他們解決校區問題。但,躁動的青年學生已經迫不及待了。
端午節當晚,留校的40餘名長沙師範學生集議,決定收復被神權占領的成功街10號,並將“代表迷信”的“木雕泥塑”的偶像打倒在地。其實,集議過程中,學生意見並不統一,王繩武和李宗稷就反對砸毀神像,認為只需占領廟宇就可以了,但學生激進派卻占了上風,後來犧牲的卻是王、李二人。
1920年6月21日凌晨三四時許,學生打開與城隍廟相連的側門,突入“成功街10號”,將守廟和尚控制。學生將長沙縣城隍爺和李公真人兩神像,從神壇上拉下來,褫其華兗,剁成數段,並潑上屎尿後,再到廚房開餐吃飯,此時天色已經發亮。
“成功街10號”及長沙師範學校遭數千痞徒圍攻,兩名學生不幸慘死
就在天光放亮後,有前一晚救火的救火隊救火回來,想將救火器具放回“成功街10號”城隍廟內,喊門無人應答,推門發現廟門被堵,此前街巷已流傳學生將打毀神像,占領城隍廟。忽然之間,就有痞徒拿來銅鑼,在城隍街上猛敲,將近7時左右,城隍街上已聚集數千迷信神權的下層民眾和地痞。地痞們一齊喊打,先將城隍廟外懸掛的長沙師範學校附設半日學校的牌子砸毀,更從菜場坪旁邊的城隍廟西側側門攻進“成功街10號”長沙縣城隍廟中。學生最初決定抵禦,但大批迷信民眾黑壓壓湧入廟內,學生根本無法抵抗,於是退回到學校事務室門首。湧進的人愈發眾多,並且取磚擲擊,學生開始奔逃,街巷一片喊打之聲。街痞乘勢攻進長沙師範學校,搶奪學生衣物鋪蓋、校具、木器、油印機、電話,將這些器物堆積在天井中焚燒。學生20餘人被毆傷,最慘的是躲進廚房的三個學生遭到最劇烈的圍攻,除一人從屋頂翻牆逃往附近的教堂外,兩名學生王繩武和李宗稷被痞徒用被窩包裹,澆上煤油,扔進香爐焚燒。王繩武當場燒死,李宗稷後被送往湘雅醫院,三天后死亡。
兩小時後,維持長沙秩序的大批軍隊士兵趕往騷亂中的城隍街進行彈壓,數千聚集的痞徒,一鬨而散。
“長沙縣城隍爺是被張敬堯害了,而打砸的地痞又為張敬堯所愚,犯下殺人放火大罪”
當天上午11時許,長沙《大公報》記者奔往城隍街,街兩旁均有軍隊把守,禁止民眾出入,而守衛案發現場大門的士兵為省防游擊隊一營三連。《大公報》記者進入案發現場,看到城隍殿側陳有一具死屍,“服學生裝,血跡滿身,為狀甚慘”。據引導記者察看現場的連副鄧緒元介紹,紅十字會本欲將此屍體收走,但為教育會阻止,而城隍廟和長沙師範學校被打砸的“慘毒之形,不堪筆述”。
《大公報》記者採訪了尚留在院內的長沙師範廚夫和城隍廟和尚,兩人介紹事發經過。廚夫評論說:“此土偶(指長沙縣城隍爺的神像),是被張敬堯害了;而打砸的地痞又為張敬堯所愚,犯下殺人放火大罪”。
記者在地隍廟香案上看到一似通非通的告白,又據引導的趙緒元告知,這裡原本還有另外一個告白,上書:“只許打毀,不許攜帶出外”。《大公報》記者認為,“由此觀之,其中未必無主使之人”。
黃興建議拆毀城隍廟,張敬堯將“合署辦公”的長沙縣城隍像搬回原址終釀禍端
為什麼長沙師範的廚夫會說,張敬堯害了長沙縣城隍爺,這裡得追述一些往事。
民國創建後,有志向的中國人都在做著民族自強之夢,一系列為推進社會向前發展的激進措施在各地頒發,社會發生劇烈變化。
民國元年(1912年)湖南都督譚延闓發布命令,取締省城內一切迷信活動,第一步是取締師巫,第二步改造神廟,興辦學校。取締師巫,較為順利。但改造,甚至拆毀廟宇,卻遭遇極大反抗,因為當時湖南民智未開,民眾迷信觀念根深蒂固。
對於湖南的發展,辛亥革命元勛黃興一直十分關注。他認為湖南省城,要走向文明社會,首先就要拆除長沙、善化兩縣城隍廟,以兩廟廟址開辦貧民工藝廠。但湘省省城民眾十分迷信,他們認為當初太平軍攻不進長沙城,就因為善化縣城隍定湘王,長沙縣城隍左伯侯,最著靈驗,有捍衛城池之功。於是有人散發傳單,頓有700人聚集,並宣稱,西方人有教堂,正如長沙人有城隍廟,長沙紳民應當站出來,反對政府拆毀城隍廟。(據《申報》1913年1月5日《湘人反對拆毀城隍廟》)
湖南都督譚延闓執政相對比較溫和,他宣稱現在既然善化縣和長沙縣已經合併為長沙縣,長沙縣城隍廟和善化縣城隍廟也應該合併,讓兩尊神“合署辦公”,譚延闓命令將北門城隍街上的長沙縣城隍爺和李公真人的神像搬到今蔡鍔南路縣正街口的善化縣城隍廟中。而空出來的長沙縣城隍廟廟址則開辦貧民工藝廠,後因經費無著,民國三年(1914年),省政府決定將空置的原長沙縣城隍廟、李公真人廟廟址撥作長沙師範學校校舍,並將此事申報北京的中央政府內務部和教育部兩部立案,並“永遠不得變更”。
但到了1920年春,原長沙縣城隍廟首士廖輯善迎合張敬堯迷信神鬼的觀念,向張敬堯行賄,借張敬堯淫威將長沙縣城隍爺、李公真人兩神像迎入長沙師範學校,占據長沙師範校址的一部分。長沙縣教育會不服,特別電陳北京的內務部和教育部。兩部回批:應堅持原案,此處已改為學校,不得再恢復城隍廟。但廖輯善因有張敬堯撐腰,倚勢怙強,不肯退出。在黑暗勢力之下,長沙師範學校的師生只有暫時忍氣吞聲,等待報復的機會。
清理廟產,長沙縣城隍廟成為歷史名詞,而長沙師範學校也搬去了荷花池
轟動省城的長沙縣城隍廟慘案,直到1920年7月18日才徹底解決。處理方法:一是將抓到的慘殺學生的正凶彭保貞綁赴瀏陽門外槍決,後在9月,又抓獲另一正兇槍決。二是將長沙縣城隍廟的廟基、屋宇和產業一起拍賣,拍賣後的經費,一部分用於賠償已經被全部打毀的長沙師範學校,另一部分用來賠償死難和受傷的學生。三是用水泥磚石封閉廟門,以免死灰復燃,再滋事端。
而清理廟產,被認為是釜底抽薪。民國三年,長沙縣城隍廟改建長沙師範時,不過使用長沙縣城隍廟廟宇而已。長沙縣城隍廟原有廟產分文未動,而長沙縣城隍廟田地和出租房屋每月可收租金甚多,財產為數甚巨,原長沙縣城隍廟首士出於經濟利益,利用張敬堯的勢力、底層民眾的迷信,輕易實施了反撲。當城隍廟廟產全部沒收後,可謂徹底犁庭掃穴。
當然,長沙師範學校因遭受打砸,學校已經全毀,再行在原址恢復,相當於重新創建。長沙縣知事姜濟寰決定將荷花池原租給省立一中的地址撥給長沙師範學校。長沙師範學校在新選出的校長朱劍凡率領下在荷花池重新開辦。長沙師範學校直到2000年以後才搬離荷花池,遷址長沙縣。而關於“成功街10號”長沙縣城隍廟的故事,不但長沙市民知之甚少,就是在今天的長沙師範學院談及此事的人也已經很少了。
長沙街巷檔案:城隍街改名成功街
成功街,長沙北正街旁,一條因拓展黃興北路即將消失的長沙老街。因“成功街10號”清末建築的發現,引起媒體關注,一時聲名鵲起。
曾有人認為,成功街的得名,因為五代、兩宋時期,長沙潮宗門外湘江中建有成功堤而名。實際此說並無根據可言。
查,成功街得名,實由城隍街改名而來。1931年1月24日、28日湖南《國民日報》社會新聞版分別載有《城隍街請改成功街》、《街名有關封建迷信者須一律更換》兩篇新聞稿,稿中明確指出,城隍街為封建舊名,決定在長沙制訂各街巷名牌之際,將城隍街改名成功街。也就是說成功街得名距今只有82年歷史。
成功街舊名城隍街,據清同治《長沙縣誌》記載:城隍廟的得名,因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長沙縣令朱前詒將今湘雅路大王家巷旁的原長沙縣城隍廟搬到城內北門大街旁的保寧街而名。據此可知,城隍街之前的舊名為保寧街。
民國時期,曾在原城隍廟旁開闢菜場,成功街旁有巷名菜場坪即由此而來。
成功街上的長沙縣城隍廟,因長沙師範學生被慘殺事件發生後,原廟宇一度廢棄封閉,但此後廟內仍舊書聲琅琅,因為長沙有名的廣雅學校一度又開辦在此處了。(原作者名字:任大猛)
提出質疑
成功街10號為什麼不是清代長沙縣學宮建築其實,只要稍微翻閱清代和民國時期的長沙地圖,就能得出明確的結論。我們在此,並不想說多話,只分別附上兩張歷史地圖,即能說明問題。
同時,清同治《長沙縣誌》中關於長沙縣城隍廟和長沙縣學宮的邊界範圍說得也十分詳細,因涉及繁瑣考據,有興趣的研究者,可直接閱讀該書。此處不再贅述。
需要注意的是,上世紀80年代,易甲瀛在文史資料中明確指出成功街10號為長沙縣城隍廟所在。
值得說明的是,在長沙北城老街巷地名中,仍保留有不少街巷地名,讓人們能發現長沙縣學宮的所在,比如蔡鍔路旁學宮街和紅牆巷,就明確指示了學宮的南北範圍,而民主東街的崇文里、崇聖里也因為學宮而帶有濃郁的文化氣息。
成功街與清代長沙學宮有一定距離,兩處著名建築之間間隔有副爺坪(今富雅坪)、紗帽塘(今湖南省總工會等處)。而成功街的得名,即由城隍廟改名而來,民主西街,此前名為議會西街,議會西街為真人街改名,這些地名的存在和變遷,呈現出長沙街巷歷史的層累。
文物價值
之前文物局的人來調查過,清代學宮僅存這一處了。2012年暑假,文物部門在院子左側的牆體上,貼著一塊“長沙市不可移動文物點”的牌子。在長沙市文物局2010年公布的“新增313處一般不可移動文物名錄”上查詢到,成功街10號位列89位,名稱為“長沙縣清代學宮附屬建築”,類別為“古建築”,建築年代是“清末”。
“我專門去看過,拆掉太可惜了。”長沙市文史專家陳先樞先生說,這處文物點算得上僅存的“清代長沙縣學宮附屬建築”。陳先樞介紹,比起會館和公館,長沙保存下來的學宮古蹟並不多。長沙府保存的學宮故址在現在的文廟坪,舊時是長沙的最高學府,毀於文夕大火。現在的長沙古時分為善化縣和長沙縣,南邊善化縣的學宮在化龍池,如今只剩兩堵牆。而北邊長沙縣,宋朝時學宮在如今的學宮街與成功街一塊,明朝曾遷往文昌閣,清代又被遷回學宮街。“文昌閣還剩文昌廟,而清代學宮僅存的就這一處附屬建築了。”陳先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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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福區文管所:屬“不可移動文物”,暫不會拆。這樣一棟滿帶著“長沙記憶”的老建築,到底會不會被拆除?
長沙市開福區文物管理所的工作人員介紹,2010年6月8日,長沙市文物局公布了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情況,位於開福區成功街10號的古建築有一定的價值,所以納入不可移動文物名錄。“這棟建築暫時不會拆除,如果相關部門要拆,必須要辦理相關手續”。
記者了解到,在長沙市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剛剛編制完成的《長沙市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報告》中,長沙市不可移動文物2468處,現已消失208處,其中71.63%因為建設性損毀;11.06%人為因素占用。究其主要原因是:經濟發展加速,開發擴張,文物的歷史意義難抵短期商業誘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