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鶴城區衛生局

根據《中共懷化市鶴城區委、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關於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鶴髮〔2010〕3號)和《中共懷化市鶴城區委、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關於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鶴委[2010]37號)精神,設立懷化市鶴城區衛生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

一、懷化市鶴城區衛生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醫藥衛生行業科技成果鑑定工作、醫療事故、醫療糾紛、預防接種的技術鑑定等職責交給有關中介組織。

(三)將進口涉水產品、國產水質處理器和防護材料、與飲用水接觸的新材料和化學物質的技術評估交給事業單位。

(四)將化學品毒性鑑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與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效果評價、放射防護器材和含放射性產品技術評估交給事業單位。

(五)增加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職責。

(六)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責。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七)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八)歸口管理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劃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懷化市鶴城區衛生局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國家衛生技術規範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全區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集中採購工作。

(三)承擔全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統一上報全區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組織實施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區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農村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六)組織制定並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和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制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傳染病、地方病和血吸蟲病等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負責組織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

(九)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全區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制定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和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促進中醫藥事業的發展。

(十一)負責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與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二)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和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負責醫療機構監督體系的實施。

(十三)組織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四)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和實施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標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

(十五)負責中央、省、市、區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按照規定負責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懷化市鶴城區衛生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懷化市鶴城區衛生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制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衛、綜合治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信訪、計畫生育、行政後勤管理、公務接待、工會等工作。

(二)懷化市鶴城區衛生局計畫財務股(加掛審計股)

擬訂全區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負責組織對直屬單位法定代表人的經濟責任離任審計;協調國外貸款的利用;對本行業學會實施業務指導。

(三)懷化市鶴城區衛生局法制股(加掛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股)

起草地方性衛生法規、規章草案和衛生政策;負責對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

(四)懷化市鶴城區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股(加掛區衛生應急辦)

擬訂並組織實施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組織實施國家計畫免疫工作;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五)農衛股(加掛新農合、婦社股和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股)

擬訂農村衛生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區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開展農村衛生人員專業技術培訓。

(六)醫政股(加掛科技教育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的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財務監督和評價等工作;負責規定範圍內的個體開業和社會辦醫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醫療糾紛調解處理工作;負責全國醫師資格考試懷化市鶴城區考務工作。

(七)人事股(加掛幹部保健股和考核辦公室)

擬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任免、工資福利、考核獎懲等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資格的考試和認定、評審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全區性和全市、全省、全國性表彰的組織與推薦工作;負責協調衛生人員下基層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考核全區衛生系統工作人員的工作業績,制定考核細則。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編制和職數

懷化市鶴城區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行業工會主任1名,股室領導職數2名。紀檢(監察)機構行政編制在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其它事項

懷化市鶴城區中醫管理站為區衛生局直屬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9名,其中站長1名,管理人員實行公務員制度。其主要職責是: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組織挖掘、整頓和繼承中醫藥遺產,協助重大中醫藥科研課題的協作攻關、鑑定、套用與推廣,推進中醫藥的創新,實現中醫藥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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