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辦公大樓座落在應縣城內三環路南,教育局對面,該辦公大樓於2006年11月竣工並投入使用,建築面積4691平方米,總投資819萬元。現有幹部職工116人,其中離退休30人。機關內設六股兩室(辦公室、監察室、法制股、財務股、商廣股、市場股、企業股、經檢股),下轄五個基層工商所,四個掛靠協會(個協、消協、民協、信協)。
機構榮譽
近年來,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後受到省、市、縣的肯定和嘉獎。縣工商局作為縣紀委書記黨風廉政建設聯繫點,連續三年榮獲全縣政風行風評議第一名。07年被省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評為“全省工商系統創建省級文明和諧行業活動先進集體”;同年被朔州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評為“平安單位”;被朔州市工商局評為“完成工作目標責任制先進單位”。08年被朔州市青年文明號活動領導組評為“優秀組織單位”;被朔州市工商局黨組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被朔州市工商局評為“查無照”專項整治優秀單位和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先進單位。09年5月被朔州市人民政府評為“朔州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先進單位”。
主要職責
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作為政府職能部門,行使市場經營主體的準入和市場監督管理的行政職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領導下屬機構開展各項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3、組織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職責,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4、組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違法直銷、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6、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和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7、依法管理契約行為,監督處理利用契約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行為。
8、管理註冊商標、監督管理商標印製,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9、組織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
10、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11、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和管理。
1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工商行政管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