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項目策劃大賽介紹
2013年8月8日上午,湖北省首屆慈善公益項目策劃大賽正式啟動。截至2013年11月6日,凡熱心慈善公益事業的個人、團體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均可報名參賽。
作為湖北省第五屆網路文化節的主題內容之一,大賽將通過社會徵集、媒體展示、網友票選、專家評審等環節,挑選50個提名項目,最終選出10個金獎項目和20個優秀項目。這些項目將作為省慈善總會慈善公益儲備項目,向全省愛心企業、愛心人士推薦。省慈善總會2014年預算200萬元支持金獎項目實施。金獎項目代表參加湖北省第五屆網路文化節頒獎盛典。
本次大賽也是一次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旨在了解困難民眾需求,發揮民眾智慧,凝聚社會愛心力量,解決民眾實際困難,動員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和諧湖北建設,以此網羅善舉,智濟民生,推動社會發展和文明進步。
大賽組織單位
指導單位:中共湖北省委宣傳部、湖北省民政廳、湖北省扶貧辦、湖北省婦女聯合會、湖北省殘疾人聯合會
主辦單位:湖北省慈善總會、中國工商銀行湖北省分行、湖北日報傳媒集團、湖北廣播電視台
協辦單位:湖北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湖北省扶貧基金會、湖北省婦女兒童發展基金會
承辦單位:湖北省慈善總會秘書處、湖北網路廣播電視台
大賽流程
2013年8月8日,舉行啟動儀式,由主辦單位向社會發出倡議,發布參賽指南,面向全國徵集參賽慈善公益項目;
2013年8月8日至2013年11月6日,徵集項目宣傳展示;有捐贈資金注入的公益項目可試運行;
2013年10月16日,成立專家評審委員會;
2013年11月7日,召開第一次專家評審會議,提名50個優秀項目;
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1月22日,50個提名的優秀項目網上投票,投票折分占總成績的30%;
2013年11月25日,召開第二次專家評審委會議,對50個提名項目進行評分,專家評分占總成績的70%;
2013年11月26日,組委會結合專家評審和網上投票情況,審定金獎項目和優秀項目;
2013年11月28日至2013年12月4日,獲獎項目公示;
2013年12月下旬,對評選出的項目進行表彰。
參賽範圍
熱心慈善公益事業的個人、團隊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參賽報名時間
2013年8月8日-2013年11月6日
參賽條件
策劃的慈善公益項目應符合省慈善總會安老、扶幼、助學、濟困(含助殘)、救災的宗旨,系項目上報方原創作品,WORD電子文檔格式。有條件的,提供該項目的相關圖片、視頻、動畫資料。
評選標準
項目實施的必要性
項目實施的可行性
項目的新穎性
項目實施後受益對象的廣泛性
項目實施後的社會效益
項目的公眾可參與性
公眾參與該項目的積極性
大賽的獎級、獎勵及表彰
獎級
大賽最終評出金獎項目10個;優秀項目20個。
獎勵
金獎項目將發給獎盃及證書,策劃方可以派一名代表參與湖北省慈善事業考察團,赴台灣考察慈善事業。
優秀項目將發給榮譽證書。
獲獎項目實施
金獎項目和優秀項目將作為省慈善總會慈善公益儲備項目,並向全省愛心企業、愛心人士推薦。省慈善總會2014年預算200萬元支持金獎項目實施。
金獎項目的策劃者如果系湖北省內公益組織,省慈善總會將提供資金,支持、監督策劃者實施該項目。
金獎項目的策劃者如果系湖北省外的公益組織、省內外非公益單位及個人,該項目由湖北省慈善總會實施,或者由湖北省慈善總會委託給省內具備相關宗旨的公益組織實施。
獲獎項目在省慈善總會推介過程中有捐贈資金定向支持的,捐贈資金優先用於項目策劃者所在地,委託當地公益組織實施。項目策劃者所在地在省外的,由省慈善總會根據全省各地項目需求的緊迫性統籌安排。
參賽作品的要求及注意事項
參賽者需填寫《“工行杯”湖北省首屆慈善公益項目策劃大賽參賽項目申報表》,儘量以電子郵件方式報送。
參賽者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證作品的原創性、公益性、合法性。如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組委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獲獎資格,有權要求其返還證書和獎盃。
凡參與本次大賽的項目,都將作為省慈善總會的慈善公益儲備項目,省慈善總會有權在省內進行實施和推廣。
參賽項目不限數量,參賽者可以申報多個不同類別的慈善公益項目。
凡隨參賽項目報送的資料請自行備份,組委會將不予退還。
參賽者不得利用參賽項目直接或者變相進行商品推銷。
大賽組委會擁有本次大賽的最終解釋權。
1.參賽者需填寫《“工行杯”湖北省首屆慈善公益項目策劃大賽參賽項目申報表》,儘量以電子郵件方式報送。
2.參賽者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證作品的原創性、公益性、合法性。如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組委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獲獎資格,有權要求其返還證書和獎盃。
3.凡參與本次大賽的項目,都將作為省慈善總會的慈善公益儲備項目,省慈善總會有權在省內進行實施和推廣。
4.參賽項目不限數量,參賽者可以申報多個不同類別的慈善公益項目。
5.凡隨參賽項目報送的資料請自行備份,組委會將不予退還。
6.參賽者不得利用參賽項目直接或者變相進行商品推銷。
7.大賽組委會擁有本次大賽的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