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而知其惡,憎而知其善

愛而知其惡,憎而知其善,出自《禮記 曲禮上》。

基本信息

原文為:賢者狎而敬之,畏而愛之。愛而知其惡,憎而知其善。積而能散,安安而能遷(1)。臨財毋苟得,臨難毋苟免。很(2)毋求勝,分(3)毋求多。疑事毋質(4),直(5)而毋有。

[注釋](1)遷:本義為向高處去,引申為遷徒、搬遷、變化、變動。(2)很:本義為違逆、不聽從,引申為爭訟、爭鬥。(3)分:本義是一分開為二,引申為分離、區分、分配、分派。(4)質:本義為人質、抵押,引申為對質、質問、驗證。(5)直:本義為不彎曲的,與枉、曲相對,引申為正直、公正、直爽,做動詞意為伸直、面對、當值、擔任。

釋文:對賢能的人要親近而尊敬他,敬畏而喜愛他。喜歡他並且知道他的短處,憎恨他並且知道他的善處。積累的財富能夠散施給眾人,安處於安逸並且能夠接受遷徒,面臨財物不苟得,面臨危難不苟且偷安。與人爭鬥不一定非要求勝利,分配財物不一定非要求多得。懷疑的事不去質問,擔任官職不要視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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