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彌爾

愛彌爾

《愛彌爾》是法國資產階級民主主義者、傑出的啟蒙思想家盧梭的重要著作。該書於1762年發表,是一部哲理小說,同時也是一部教育論著,其副標題就叫《論教育》。它描寫了一個人從出生到結婚,到進入社會受教育的全過程,主張順乎天性,讓人的本性避免受社會偏見和惡習的影響而得到自然的發展。這部書不僅是盧梭論述資產階級教育的專著,而且是他闡發資產階級社會政治思想的名著。《愛彌爾》出版後轟動了整個歐洲,影響巨大。

基本信息

作品簡介

愛彌兒愛彌兒

《愛彌兒》是讓-雅克·盧梭自認為是“我的所有作品中最好、最重要的一部”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篇關於人類天性的哲學論文,致力於探討關於個人與社會關係的政治和哲學問題;特別是個人如何在不可避免趨於墮落的社會中保持天性中的善良。此書寫於1757年,1762年第一次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出版。此書出版時,轟動了整個法國和西歐一些資產階級國家,影響巨大。這部書不僅是盧梭論述資產階級教育的專著,而且是他闡發資產階級社會政治思想的名著。在《愛彌兒》中,盧梭試圖描繪一個教育體系,使他在《社會契約論》(1762年)中的“自然人”能在不可避免趨於墮落的社會中生活。盧梭描寫愛彌兒和他的家庭教師的故事,以說明如何教育出一個理想的公民。愛彌兒不是一本詳細的育兒指南,不過在其中的確有一些教育子女特別的忠告。

盧梭的教育思想是從他的自然人性觀出發的。他認為,人生來是自由、平等的;在自然狀態下,人人都享受著這一天賦的權利,只是在人類進入文明狀態之後,才出現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特權和奴役現象,從而使人失掉了自己的本性。為了改變這種不合理狀況,他主張對兒童進行適應自然發展過程的“自然教育”,以培養理性王國的“新人”。

盧梭的自然教育,就是要服從自然的永恆法則,聽任人的身心的自由發展,其手段就是生活和實踐,主張採用實物教學和直觀教學的方法,讓孩子從生活和實踐的切身體驗中,通過感官的感受去獲得他所需要的知識。與自然教育密切相聯的,盧梭還主張對兒童進行勞動教育和自由、平等、博愛的教育,使之學會謀生的手段,及早地養成支配自己的自由和體力的能力,保持自然的習慣。

全書共分六卷。盧梭根據兒童的年齡提出了對不同年齡階段的兒童進行教育的原則、內容和方法。在第一卷中,著重論述對兩歲以前的嬰兒如何進行體育教育,使兒童能自然發展。在第二卷中,他認為兩歲至十二歲的兒童在智力方面還處於睡眠時期,缺乏思維能力,因此主張對這一時期的兒童進行感官教育。在第三卷中,他認為十二至十五歲的少年由於通過感官的感受,已經具有一些經驗,所以主要論述對他們的智育教育。在第四卷中,他認為十五至二十歲的青年開始進入社會,所以主要論述對他們的德育教育。在第五卷中,他認為男女青年由於自然發展的需要,所以主要論述對女子的教育以及男女青年的愛情教育。盧梭提出的按年齡特徵分階段進行教育的思想,在教育史上無疑是個重大的進步,它對後來資產階級教育學的發展,特別是對教育心理學的發展,提供了極可貴的啟示。但是有觀點稱,這種分期以及把體育、智育和德育截然分開施教的方法,是不科學的。

書籍目錄

第一章自然人的教育

第二章愛彌兒的誕生

第三章愛彌兒的幼兒時期

第四章愛彌兒的童年時期

第五章愛彌兒的少年時期的教育

第六章愛彌兒的青年時期

第七章愛彌兒的愛情與婚姻

作者簡介

盧梭(1712-1778)是法國著名啟蒙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出生於瑞士日內瓦一個鐘錶匠的家庭,是18世紀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先驅,啟蒙運動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在哲學上,盧梭主張感覺是認識的來源,堅持“自然神論”的觀點;強調人性本善,信仰高於理性。在社會觀上,盧梭堅持社會契約論,主張建立資產階級的“理性王國”;主張自由平等,反對大私有制及其壓迫;提出“天賦人權說”,反對專制、暴政。在教育上,他主張教育目的在培養自然人;反對封建教育戕害、輕視兒童,要求提高兒童在教育中的地位;主張改革教育內容和方法,順應兒童的本性,讓他們的身心自由發展。主要著作有《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社會契約論》、《愛彌兒》、《懺悔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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