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縣監察局

在溫泉鎮人民政府工作,任黨委副書記、鎮長;2006年7月-2009年6月 在息烽縣民政局工作,任黨組書記、局長;2010年7月-2012年1月 在中共息烽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任紀委副書記;2012年2月至今

主要職責

1、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2、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3、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4、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6、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二年三月機構改革後,縣紀委、監察局仍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項職能,對縣委全面負責。縣監察局仍屬政府序列、接受縣政府領導。根據工作職責,縣紀委、縣監察局內設七個職能室。即:辦公室、監察綜合室(縣投資環境監督中心)、紀檢監察室、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室(縣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室)、信訪室(監察局舉報中心)、案件審理室、黨風廉政建設室(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委黨風檢查員室)。二00九年四月,經縣委常委會研究同意增設“宣教政研室”。
(一)辦公室
負責協助委局領導處理機關的日常事務;負責督辦縣紀委常委會、全委會決定的有關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檔案會簽和文字審核工作;負責機關檔案、文書檔案管理及機關保衛、機要保密、信息工作;負責機關工作人員的編制、人事勞資工作。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全縣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的管理及培訓工作;協助機關黨支部處理日常常務工作。
(二)監察綜合室
負責為監察局領導班子收集、綜合行政監察工作的有關情況和信息;督辦局長辦公會決定的有關事項的落實;負責縣及鄉(鎮)政府部門有關監察事項的聯繫和特邀監察員的聯絡;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目標歸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反腐敗治本抓源頭工作;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全縣政務公開工作;監督檢查縣直各部門貫徹落實上級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組織開展專項執法監察、效能監察、廉政監察;參與調查和處理安全生產事故;受理在“整治發展軟環境,建設服務型機關”作風建設中對縣級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投訴。
(三)紀檢監察室
負責全縣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違紀案件以及重大典型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全縣案件檢查的綜合分析和統計報表工作;負責對全縣案件檢查工作進行指導和協調。
(四)黨風廉政室(縣委廉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
監督檢查、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檢查、督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調查處理領導幹部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問題;組織全縣性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工作;管理幹部廉政檔案;負責全縣各級黨委(黨組)召開民主生活會的聯絡和情況綜合工作;承擔縣紀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監督檢查的日常工作,負責鄉科級黨政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幹部的述廉工作;承擔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工作;負責全縣黨務公開工作;承辦特邀黨風檢查(監督)員的聯絡工作。
(五)糾風室(縣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負責縣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全縣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六)信訪室(監察局舉報中心)
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和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並對重要信件進行核查、督辦、協調;受理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對所受處分的申訴;調查了解民眾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負責全縣紀檢、監察信訪工作的指導,信訪統計、分析及信訪信息的收集和反饋。
(七)案件審理室
負責縣委、縣政府、本級紀檢、監察機關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審批的違紀案件的審理工作;受理由本級紀檢、監察機關或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批准的申訴案件的複查工作;負責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呈報的重要和複雜案件的審理工作;辦理黨員和監督對象不服本級機關和下級機關或部門給予的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檢查有關黨紀政紀條規的貫徹執行情況;指導基層的案件審理工作。
(八)宣教政研室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調查研究及專題調研;負責紀檢監察有關政策規定及規範性檔案草擬,起草重要文稿;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黨風廉政建設的宣傳教育,組織宣傳報導;負責紀檢監察系統和本機關幹部業務培訓,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承擔縣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領導簡介

李廣 局長
分工:
行政:主持縣監察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信訪室(監察局舉報中心)、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工作。
簡歷:
1986年7月-1994年12月 在息烽縣勞動局社保股工作任工作員;
1995年元月 -1996年5月 在息烽縣勞動局社保股工作任副股長;
1996年6月-1998年9月 在息烽縣人事勞動局工作,任科員(其間於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在貴州廣播電視大學財務專業學習);
1998年10月-2003年5月 在中共養龍司鄉委員會工作,任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其間於1999年10月至1999年12月在雲岩區中華中路辦事處掛職任黨委副書記);
2003年6月-2006年6月 在溫泉鎮人民政府工作,任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6年7月-2009年6月 在中共溫泉鎮委員會工作,任黨委書記、鎮人大主席團主席;
2009年7月-2010年6月 在息烽縣民政局工作,任黨組書記、局長;
2010年7月-2012年1月 在中共息烽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任紀委副書記;
2012年2月至今 在中共息烽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任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馬江 監察局副局長
分工:
行政:在局長的領導下,分管監察綜合室(縣投資環境監督中心)工作。
簡歷:
1998年9月-2001年7月 遼寧稅專會計電算化。
2001年8月-2001年11月 待業。
2001年12月—2002年12月 在息烽縣人事勞動局工作,工作員。
2003年1月—2009年2月 在息烽縣紀委工作,監察綜合室科員。
(期間2004年10月至2008年3月 貴州大學自學考試本科經濟學專業。)
2009年2月-2011年8月 在青山苗族鄉黨委工作,任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2011年8月至今 在縣紀委監察局工作,任縣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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