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畜牧獸醫局

(五)承擔獸醫醫政藥政、飼料行業的管理工作的責任。 (十一)承擔畜牧獸醫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科技教育和職業技能鑑定管理的責任。 (十二)承擔畜牧、獸醫、草原、飼料行業的政務、經濟、技術、市場信息管理和統計、宣傳工作的責任。

機構簡介

根據《湖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設定方案〉的通知》(鄂編髮〔2009〕46號)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關於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恩施州發〔2010〕3號)檔案精神,設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畜牧獸醫局(掛“思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牌子),為州人民政府直屬縣級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畜牧、獸醫、草原、飼料行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質量標準。
(二)擬訂和組織實施畜牧、獸醫、草原、飼料行業地方性政策、發展規劃、標準、重大科技技術攻關措施。
(三)制定和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撲滅計畫。
(四)承擔動物防疫、檢疫監督、動物寄生蟲病防治管理工作的責任。
(五)承擔獸醫醫政藥政、飼料行業的管理工作的責任。
(六)承擔畜禽產品安全和畜牧產業化發展工作的責任。
(七)承擔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
(八)承擔種畜禽管理、保護和利用畜禽遺傳資源的責任。
(九)承擔草地保護、建設和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的責任。
(十)承擔提出畜牧、獸醫、草原、飼料行業投資計畫建議、項目建設方案、組織項目實施,監督檢查畜牧、獸醫、草原、飼料項目經費和專項經費的落實與使用的責任。
(十一)承擔畜牧獸醫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科技教育和職業技能鑑定管理的責任。
(十二)承擔畜牧、獸醫、草原、飼料行業的政務、經濟、技術、市場信息管理和統計、宣傳工作的責任。
(十三)州畜牧獸醫局對縣(市)畜牧獸醫局負有指導和監督職責。
(十四)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州畜牧獸醫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項目辦)
協助局黨組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有關指示;協調機關科室及所屬單位的工作,承辦、督辦局黨組和局長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起草綜合性報告、檔案,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文印、信訪、接待、檔案、後勤服務、綜合治理、安全保衛、環境保護、計畫生育、文明創建、電子政務、網路管理等工作和機關規章制度的擬訂與實施;負責財務管理及對所屬單位的財務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畜牧、獸醫、草原、飼料行業宣傳報導和財務預決算報告的編制及審計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畜牧獸醫系統人才培訓計畫;負責人事年報和黨員年報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和人事勞動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定、職稱申報、評定、聘用管理;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助局黨組做好黨員幹部的管理及幹部任免工作;負責退休幹部職工管理;負責紀檢、監察及黨群日常業務工作;負責職工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組織項目建設調查研究,負責項目儲備、規劃、申報;組織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與概算;負責項目指導、監管;負責州級項目的實施;負責組織畜牧獸醫系統項目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二)畜牧科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畜牧行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質量標準;擬訂和組織實施畜牧行業地方性政策、發展規劃、標準、重大科技技術攻關措施;負責畜牧產業化發展工作;負責種畜禽管理、保護和利用畜禽遺傳資源;負責畜牧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科教興牧、科技入戶工作;負責畜牧業經濟調查研究、市場信息收集、情況分析及技術、專業統計、宣傳工作。
(三)醫政藥政科
貫徹落實獸醫行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質量標準;擬訂和組織實施獸醫行業地方性政策、發展規劃、標準、重大科技技術攻關措施;負責組織官方獸醫的培訓及其資格證書的申報工作,負責組織執業獸醫的培訓和考試及其資格證書的申報工作;負責畜牧獸醫行業職業技能鑑定的管理;負責畜牧獸醫行業協會和學會的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動物診療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獸藥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畜禽產品安全管理工作及無公害、綠色、有機畜禽產品的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的申報工作;負責獸醫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科技教育;負責獸醫行業的技術、信息管理和專業統計、宣傳工作。
(四)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科
貫徹落實《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和計畫;組織擬訂動物疫病防治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範;擬訂並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負責動物疫病防治管理工作;負責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動物疫情監測、調查、報告管理工作;承擔州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飼料草原科(掛“州飼料工作辦公室”牌子)
貫徹落實飼料行業、草原行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質量標準;擬訂和組織實施飼料行業、草原行業的地方性政策、發展規劃、標準、重大科技技術攻關措施;負責飼料行業的管理及草原保護、建設和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負責飼料和草原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科技教育;負責飼料和草原行業技術、信息管理和專業統計、宣傳工作;承擔恩施州飼料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
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工會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
核定州畜牧獸醫局財政撥款事業編制15名(含工勤編制1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總畜牧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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