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條款:
恆安標準附加團體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險條款
1.1附加險契約的種類和構成您與我們訂立的本保險契約為恆安標準附加團體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附加險契約)。您只有與我們訂立我們所規定的其他團體保險契約(以下簡稱主險契約),才可以選擇訂立本附加險契約。與本附加險契約有關的投保檔案、聲明、批註、批單、協定,為本附加險契約的構成部分,與本附加險契約有關的主險契約所附保險條款、保險單,也為本附加險契約的構成部分。主險契約保險條款中的條款的解釋適用於本附加險契約。如果本附加險契約保險條款與主險契約保險條款或任何其他有關檔案中的規定不一致,以本附加險契約保險條款為準。
1.2投保條件(1)被保險人凡投保時年齡在16周歲至60周歲之間、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在職人員,均可以作為本附加險契約的被保險人。投保時年齡在法定結婚年齡以上至60周歲之間、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的被保險人的配偶,經我們審核同意,可以作為本附加險契約項下的附屬被保險人。本附加險契約中,除對附屬被保險人有特別規定之外,“被保險人”包括附屬被保險人。(2)投保人與主險契約的規定一致。
1.3猶豫期如主險契約規定有猶豫期,則本附加險契約猶豫期與主險契約猶豫期保持一致;如主險契約未規定有猶豫期,則您在本附加險契約項下也不享有猶豫期。
2.本附加險契約項下的保障和利益
2.1保險期間及續保與主險契約的規定一致。
2.2保險金額本附加險契約項下我們提供以下表格中六個不同檔次的保險金額(每日住院收入保障金)供您為被保險人選擇,並按您的選擇在本保險單或批單中載明。本附加險契約項下您為每位附屬被保險人選擇的保險金額(每日住院收入保障金)不能超過其2HASL司字[2007]075號附屬檔案:31.2配偶保險金額(每日住院收入保障金)的50%。檔次每日住院收入保障金一檔20元二檔50元三檔100元四檔150元五檔200元六檔250元在本附加險保險期間內您不能申請增加保險金額(每日住院收入保障金)。
2.3我們提供的保障(1)在本附加險契約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並在該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被醫生診斷必須在我們指定或認可的醫院住院治療的,我們給付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金;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金=計算天數(每次實際且合理住院天數-3)×由您選擇並在本保險單或批單中載明的每日住院收入保障金(2)我們承擔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金給付責任的限制條件:1)被保險人每次住院,其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金的計算天數以90天為限。2)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必須住院治療多次的,若第一次出院日期與第二次入院日期間隔未超過30日,我們視為一次住院。3)同一個被保險人數次住院的,我們對該被保險人數次住院予以給付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金的累計計算天數以180天為限,若本附加險契約保險期間內我們對某個被保險人應予以給付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金的累計計算天數達到180天,則本附加險契約對該被保險人的效力終止。
2.4我們不承擔的責任本附加險契約有效期內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住院的,我們不承擔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金的給付責任:一、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二、被保險人故意自傷、故意犯罪、從事非法活動、拒捕;三、被保險人鬥毆、醉酒,或服用、吸食、注射毒品;四、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塗用、注射藥物;五、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及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六、被保險人進行潛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跳傘、攀岩、探險、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擊、賽馬、賽車運動或特技活動或表演等高風險活動;七、被保險人感染愛滋病病毒(HIV呈陽性)或患愛滋病(AIDS);八、被保險人懷孕、流產、妊娠(含宮外孕)、分娩(含刨腹產)、計畫生育或絕育手術;九、被保險人的一般牙齒治療、鑲補或安裝假齒、假眼、假肢及其他附屬品,矯形和整容手術;3HASL司字[2007]075號附屬檔案:31.2十、被保險人的一般健康檢查、療養、康復或特別護理、特需病房;十一、被保險人以捐獻身體器官為目的的醫療行為;十二、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武裝叛亂或恐怖活動;十三、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十四、被保險人在中國大陸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發生的意外傷害醫療費用本附加險契約保險期間內無論是否因上述情形發生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本附加險契約對該被保險人均終止效力,我們將按主險契約中關於被保險人變動所規定的相應方法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2.5被保險人職業或工種變更本附加險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變更其職業或工種時,您應於10日內書面通知我們。被保險人的職業或工種變更後,如果依照我們的職業或工種的分類其危險程度增加時,我們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按變更後的職業或工種的危險程度加收相應的保險費。如被保險人的職業或工種變更後,依照我們的職業或工種分類屬於拒絕承保範圍內的,我們對該被保險人所承擔的保險責任自其職業或工種變更之日起終止,我們按主險契約中規定的未滿期保險費計算方法向您退還該被保險人的未滿期保險費。本附加險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變更的職業或工種後,依照我們的職業或工種分類其危險程度增加未按上述規定通知我們而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的,我們按實交保險費與應交保險費的比例計算給付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金。但如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工種屬於拒絕承保範圍內的,我們不承擔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金給付責任。
2.6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金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我們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變更。
2.7如何申請領取保險金(1)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金的申請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並向我們提交加蓋您的單位公章的理賠申請書,並向我們提交下列證明、材料:1)2)3)4)5)本保險單原件或複印件;被保險人身份證明原件;住院診斷證明書/出院小結原件;住院醫療費用收據原件,相關病歷、處方、診斷證明、檢查結果原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材料。(2)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金的給付4HASL司字[2007]075號附屬檔案:31.2我們收到申請人的理賠申請書及上述證明、材料後,對確定屬於我們承擔責任的履行給付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金責任;對於確定不屬於我們承擔的責任的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金通知書。(3)請求時效申請人向我們請求給付意外傷害住院收入保障金的權利,自其知道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滅。
3.您需要了解的其他內容
3.1保險費的交付您須為本附加險契約項下的所有被保險人和附屬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開始前一次性交付保險費。本附加險契約項下保險費按照保險金額和約定的保險費費率標準確定,保險費費率標準詳見費率表。續保時,我們有權對續保申請進行審核,並保留調整保險費費率的權利。
3.2保險責任的開始和終止(1)保險責任的開始在您完成投保申請、交付保險費、且我們簽發保險單的情況下,本附加險契約於您與我們約定並在本保險單中載明的生效日開始生效,我們在本附加險契約生效日的次日零時起開始的保險期間內承擔保險責任。(2)保險責任的終止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本附加險契約保險責任自動終止:1.本附加險契約的保險期間屆滿;2.被保險人身故或離職,本附加險契約對該被保險人及其附屬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3.保險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我們累計支付的保險金達到本附加險契約載明的該保險期間的保險金額;4.5.本附加險依附的主險契約終止;本附加險契約對部分被保險人終止效力或終止我們保險責任的情況出現時,則對該部分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6.本附加險契約列明的其他保險契約或保險責任終止的情形。
3.3被保險人的變動與主險契約的規定一致。
3.4您要求解除契約的處理5HASL司字[2007]075號附屬檔案:31.2與主險契約的規定一致。
3.5身體檢查及司法鑑定如果被保險人身故,我們有權要求司法鑑定機構對保險事故進行鑑定,您和有關人員應給予配合和協助。
3.6保險事故的通知您、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在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通知我們,否則,如果因為您、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通知延遲而使我們增加查勘、調查等費用,這些費用將由您、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承擔。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除外。4.條款的解釋【意外傷害事故】:是指遭受外來的、不可預知的、突發的、非被保險人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我們指定或認可的醫院】:我們指定的醫院見保險單中的附表。若被保險人居住地及事故發生地沒有我們指定的醫院,則為國家衛生部規定的醫院等級分類中的二級甲等或以上的醫院。當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須急救時不受此限,但經急救處理傷情穩定後,必須及時轉入我們指定或認可的醫院治療。【住院】:是指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經醫師診斷必須住院治療,所住病房為醫院正式病房並須辦理入、出院手續,但不包括入住門診或急診觀察室、其他非正式病房(包含家庭病床)或掛床病房。【潛水】:指以輔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庫、運河等水域進行的水下運動。【攀岩】:指攀登懸崖、樓宇外牆、人造懸崖、冰崖、冰山等運動。【探險】:明知在某種特定的自然條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危險,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跡罕見的原始森林等活動。【特技】:指從事馬術、雜技、馴獸等特殊技能。【愛滋病病毒(HIV呈陽性】:是獲得性免疫缺乏綜合徵病毒的簡稱。如在的血液樣本中發現獲得性免疫缺乏綜合徵病毒或其抗體,則可認定感染愛滋病或愛滋病病毒。【愛滋病(AIDS):是獲得性免疫力缺乏綜合徵的簡稱。獲得性免疫缺乏綜合徵的定義應以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為準。。。。。。。
參考資料:http://www.mcjr.cc/ProCenter/Detail/Index/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