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區科技局

(三)組織擬定全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計畫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科學技術獎勵工作。 (四)負責管理全區科技三項費用、科技發展基金、科技創新基金、科技事業費的安排、使用,保證各類科技項目實施。 (五)組織全區重點新產品、新技術開發、中間試驗工作;研究制訂全區科技體制改革、高新技術及產業化、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促進工農業與社會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的有關科技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認真實施科教興區戰略,根據本區情況研究制訂具體政策規定和實施措施,為區政府提供決策依據。檢查各部門、各單位的執行情況,保證“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得到貫徹落實。
(二)圍繞本區發展目標、規劃,研究確定科技優先發展領域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規劃並指導建設全區創新體系,推動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提高全區科技創新能力。
(三)組織擬定全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計畫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科學技術獎勵工作。
(四)負責管理全區科技三項費用、科技發展基金、科技創新基金、科技事業費的安排、使用,保證各類科技項目實施。
(五)組織全區重點新產品、新技術開發、中間試驗工作;研究制訂全區科技體制改革、高新技術及產業化、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促進工農業與社會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六)歸口管理民營科技企業。負責全區高新技術企業、產品、項目申報的推薦工作;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申報、初審及推薦工作;協助本區企業申報國家、省、市有關科技開發項目、科技攻關項目、星火計畫項目、火炬計畫項目和資金。
(七)開展高新技術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協助政府具體聯繫院校、科研單位的科技合作交流工作;開展和組織協調產、學、研相結合的科技工作並落實產、學、研的優惠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對全區新上重大項目的可行性評估或論證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對國外先進技術的引進、吸收、消化、創新和套用推廣工作;管理協調全區科技對外交流、合作,開展民間國際科技技術交流活動,發展同國外科學技術團體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八)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人才的政策和措施,表彰獎勵優秀科學技術工作者,舉薦人才;反映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組織科學技術工作者參與國家科學技術政策、法規的制定和國家事務的科學決策、民主監督工作;協作指導本區科技管理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加強科技人才的管理,參與科技人員職稱評審管理。
(九)歸口管理全區軟科學研究和科技信息工作;協助我區企事業單位做好專利項目的申辦、購買及其有關專利事務工作,協助智慧財產權部門做好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工作;指導、監督本區技術市場、技術中介機構工作;負責科技保密、科技統計、科技檔案管理工作。
(十)組織協調各部門和各街道科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創建全國科技先進城區和科技示範城區工作;指導創建省、市科技示範街道、居(村)委會工作。
(十一)指導思明區生產力促進中心工作,管理本區的科技開發園區。
(十二)加強科技部門的自身建設,做好工作人員的思想教育和抓好政治理論學習。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科技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