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能
(一)貫徹落實黨的組織、幹部路線、方針、政策,制定或參與制定全縣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制度;研究和指導全縣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搞好組織、幹部工作 的檢查督促。
(二)研究和指導全縣黨組織的建設;規劃、協調和指導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負責黨員電化教育;指導組織員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新時期黨建理論研究。
(三)制定全縣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的規劃、措施和目標;指導各鄉鎮抓好“六個好”鄉鎮、“五個好”村支部建設。
(四)負責縣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和幹部的考察,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辦理全縣副科級以上幹部和黨群系統,政法系統幹部的任免、待遇審批手續;向地委組織部呈報副縣級以上幹部工資手續和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的審批手續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幹部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協助管理省以下垂管部門的副科級以上幹部。
(五)負責全縣部門和鄉鎮領導班子後備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和地委交辦的縣級後備幹部的有關工作。
(六)加強對全縣科級幹部的監督,承辦幹部監督的有關工作;處理黨員、幹部的來信來訪。
(七)規劃、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幹部教育工作,負責全縣科級幹部和組織部門幹部以及有關方面幹部的培訓工作。
(八)負責全縣知識分子工作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巨觀指導;調查了解知識分子工作情況,制定或參與制定有關政策規定,檢查貫徹執行知識分子政策的情況,聯繫和組織高級知識分子開展有關活動;負責全縣鄉(鎮)科技副職的選派和管理。
(九)負責全縣離休幹部和副縣級以上退休幹部管理工作的巨觀指導,制定或參與制定退(離)休幹部的有關政策。
(十)負責全縣黨員、幹部的統計和縣委管理幹部、黨群一般幹部的檔案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和地委組織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部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內外的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協助部領導了解組織工作的完成情況;負責黨的組織建設和幹部工作重要方針政策的綜合研究,調查了解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情況,為部領導決策提供意見和方案;承擔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綜合研究和巨觀指導;負責完成上級部署的調研任務,撰寫調研文章;承辦本部工作宣傳及與新聞單位的聯絡工作;負責機關文字綜合、信息、會務組織,文電處理、督辦工作;協助部內各科室做好有關業務工作;主管信訪、機要、秘書、文印、文書檔案和機關保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車輛、後勤服務等行政管理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主管機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退休幹部的服務工作;負責各種會議記錄、印發會議紀要、部機關工作大事記工作;負責機關目標管理工作;負責部機關的自身建設。
(二)幹部一科
負責掌握鄉鎮領導班子和縣直單位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情況,會同有關方面研究鄉鎮、部門領導班子建設的有關方針、政策和制度,提出巨觀指導的建設;負責考察鄉鎮、縣直單位領導班子和縣委管理的幹部,提出領導班子調整充實的建設;辦理地委和縣委管理幹部職務任免的呈報、審批和備案手續;負責向地委組織部推薦呈報鄉鎮黨政“一把手”任免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後備幹部、年輕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婦女幹部、非中共黨員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提出副科級以上後備幹部建議名單和培養措施;協助有關單位做好領導班子的換屆選舉工作;協助地級有關部門對其在思單位領導班子進行考察協調管理,提出調整充實的建議。
(三)幹部二科
綜合全縣幹部工作情況和研究幹部巨觀管理;匯同有關部門做好我縣出席全國、全省黨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全國、全省政協委員的推選工作;負責退(離)休幹部巨觀指導工作,制定或參與制定退(離)休幹部工作的有關政策,承辦地委和縣委管理的幹部退(離)休和提高待遇的呈報、審批、備案手續;承辦縣直黨群、政法部門股級幹部和股級以下幹部的調配及一般行政職務的審批工作;對推進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指導,負責參照試行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指導幹部調配,檔案管理和幹部統計工作,管理全縣副科級以上幹部和黨群、政法系統及其他幹部檔案,負責全縣幹部統計;負責選調應屆大學畢業生到基層鍛鍊工作;負責全縣幹部信息系統建庫工作;負責軍隊營職及其以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
(四)組織科
負責指導基層黨組織抓好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開展黨建工作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提出改進意見,研究和提出黨的組織制度、黨內生活制度、黨內活動制度的意見、方案,研究和提出基層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指導基層黨組織開展好“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負責指導督促基層黨員工作計畫,指導發展黨員工作,做好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黨員組織關係接傳、黨費收繳、管理、使用及黨員聯繫和服務民眾、黨內統計年報工作。承辦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和“五個好”基層黨組織評先選優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縣委黨建辦
研究提出全縣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計畫和建議方案,指導各基層黨組織落實黨的建設工作措施;對各基層黨組織落實黨的建設工作措施和基層黨組織書記履行黨建工作責任制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縣委和縣委黨建領導小組關於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的檔案起草、會議籌備工作;負責與省、地黨建扶貧工作隊的聯繫和溝通,指導和督促縣直黨建扶貧工作;協同相關部門抓好國有企業、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負責全縣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宣傳工作;負責對各基層黨組織完成任務情況和黨建扶貧工作隊開展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向縣委和縣委黨建領導小組提出獎懲建議方案和依據;協同相關部門抓好新農村建設;負責向地委黨建辦上報各種工作資料;完成縣委、縣委黨建領導小組及地委黨建辦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六)組織員辦
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組織部門的指示和縣委的決議,調查研究有關黨的組織工作的具體情況;負責抓好組織員辦隊伍自身建設,及時了解和正確分析組工幹部的思想狀況,抓好組工幹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和職業道德規範的教育培訓;檢查督促各基層黨組織按照黨章和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開展黨的工作,特別是檢查基層黨支部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持集體領導、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和基層組織建設以及基層組織生活等方面的情況,發揮基層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做好上級組織下達的其它各項任務;接收並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幹部教育科
研究提出貫徹執行有關幹部教育工作方針政策的意見和措施;對鄉鎮和縣直部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進行協調、指導、檢查,負責縣管幹部,鄉鎮黨政領導幹部和組織人事幹部及有關方面幹部的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各級黨校學歷招生工作;負責完成省委黨校函授招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建立全縣副科級以上幹部培訓檔案,負責全縣幹部培訓統計匯總工作。
(八)幹部監督科
負責對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巨觀指導;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年度考核工作,對選拔任用幹部工作和各級領導幹部進行監督,督辦或直接辦理嚴重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和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制定和參與制定有關幹部監督管理的制度、規定,提出防止出現用人不正之風的建議;負責對《組織人事幹部行為若干規範》組織人事紀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辦理縣委或部領導交辦的反映領導幹部重要問題的案件,提出加強對幹部監督工作的建議,審查縣委管理幹部和部分老同志的黨籍、黨齡、年齡、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以及其它歷史遺留問題,研究有關政策並進行巨觀指導,承擔部分公出國人員的審查。
(九)公務員管理科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實施《公務員法》的具體規劃和相關政策,組織、指導全縣公務員法實施工作;負責全縣黨委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機關及其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實施公務員法的具體工作;負責全縣黨委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在線上關及其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公務員管理單位公務員登記、職務與級別確定的日常工作;對全縣黨委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在線上關及其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的公務員登記、職務與級別確定進行審批;負責縣級黨委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在線上關及其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公務員考試、錄用、考核、獎勵、懲戒、辭職、辭退、退休、申訴控告的受理工作;負責縣級黨委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在線上關及其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有關工作。
(十)知工辦
貫徹落實中央、省、地人才工作方針政策,加強對人才工作的巨觀指導、政策研究、綜合協調、監督檢查和服務保障;認真履行組織部門對人才工作的牽頭抓總職責,負責建設起在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的工作機制和會議制度,明確工作分工和責任主體,協調指導相關部門抓好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完善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規定,及時了解和掌握全縣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實施意見;負責向縣委、縣政府以及有關部門報告全縣人才工作,對人才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具體的工作意見和措施;負責組織以縣委、縣政府名義命名表彰或推薦上報的各類優秀人才的選拔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各類人才庫的建立、維護和管理工作;宣傳黨的人才和知識分子政策,宣傳優秀人才中的先進典型,創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社會環境;接待、處理知識分子的來信、來訪,關心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和拔尖人才成長,協調、督促有關部門解決他們的實際問題;承擔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適時組織召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協調會議。
(十一)黨代辦
負責制定縣黨代表大會常任制相關工作制度和工作計畫;參與縣黨代表大會(年會)籌備及具體組織工作;負責縣黨代會閉會期間代表團和代表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閉會期間代表的聯絡及縣委與各代表團、黨代表之間的溝通、聯絡工作;搞好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向黨代表通報全縣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工作部署;收集、整理各代表團、黨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做好代表意見和建議的交辦、督辦工作;抓好黨代表的選舉、管理和培訓等工作;負責黨代表大會常任制工作的組織指導;承辦縣委和縣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思南縣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中心
規劃、建設和管理27個鄉鎮級站點和568個村級(社區)站點,構建以縣委黨(職)校遠程教育C級站和清華大學遠程教育扶貧站為中心,覆蓋全縣鄉(鎮)、村的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網路體系;組織指導教學課件開發工作,整合各種資源,建立縣級遠程教育資源庫,為縣級遠程教育網提供後台資源服務,為農村黨員幹部教育提供通俗易懂、針對性強和適用性較強的教學資源;負責指導全縣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學習培訓工作和操作管理人員隊伍的建設工作;負責對全縣遠程教育終端接收站點的管理、教學、運行和維護進行巨觀指導和檢查督
(十三)縣委黨員電化教育中心
負責全縣黨員電化教育工作;承辦黨員電教片的拍攝、製作工作;負責指導全縣黨員電教片的播放工作;負責抓好播放網路建設;負責對基層黨組織先進事跡和先進人物的電視宣傳報導,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四)信息中心
負責全縣組織、幹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負責幹部和專家信息的調查、分析、統計、維護和管理,為縣委和部機關、有關部門提供信息服務;協助部機關相關科室完成全縣幹部信息管理、幹部統計工作和全縣黨員、黨組織狀況統計的政策研究和指導;負責縣委組織部“三網三庫”系統信息維護、設備管理及辦公自動化建設中的技術指導和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