忼慷歌

忼慷歌距今大約有2600年了,那時正處戰國時期,以孫叔敖死後,他的兒子陷入貧困,遵循他的遺言,向優孟尋求幫助為背景,將廉吏之不可為說透,而主意於末一語綴出。

詩詞

貪吏而不可為而可為

廉吏而可為而不可為

貪吏而不可為者

當時有污名

而可為者

子孫以家成

廉吏而可為者

當時有清名

而不可為者

子孫困窮披褐而負薪

貪吏常苦富

廉吏常苦貧

獨不見楚相孫叔敖

廉潔不受錢

角色簡介

孫叔敖者,楚之處士也。虞丘相進之於楚莊王,以自代也。三月為楚相,施教導民,上下和合,世俗盛美,政緩禁止,吏無奸邪,盜賊不起。秋冬則勸民山采,春夏以水,各得其所便,民皆樂其生。

莊王以為幣輕,更以小為大,百姓不便,皆去其業。市令言之相曰:“市亂,民莫安其處,次行不定。”相曰:“如此幾何頃乎?”市令曰:“三月頃。”相曰:“罷,吾今令之復矣。”後五日,朝,相言之王曰:“前日更幣,以為輕。今市令來言曰‘市亂,民莫安其處,次行之不定’。臣請遂令復如故。”王許之,下令三日而市復如故。

楚民俗好庳車,王以為庳車不便馬,欲下令使高之。相曰:“令數下,民不知所從,不可。王必欲高車,臣請教閭里使高其梱。乘車者皆君子,君子不能數下車。”王許之。居半歲,民悉自高其車。

此不教而民從其化,近者視而效之,遠者四面望而法之。故三得相而不喜,知其材自得之也;三去相而不悔,知非己之罪也。

作者簡介

優孟,故楚之樂人也。長八尺,多辯,常以談笑諷諫。楚莊王之時,有所愛馬,衣以文繡,置之華屋之下,席以露床,啖以棗脯。馬病肥死,使群臣喪之,欲以棺槨大夫禮葬之。

左右爭之,以為不可。王下令曰:“有敢以馬諫者,罪至死。”優孟聞之,入殿門,仰天大哭。王驚而問其故。優孟曰:“馬者王之所愛也,以楚國堂堂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禮葬之,薄,請以人君禮葬之。”王曰:“何如?”對曰:“臣請以雕玉為棺,文梓為槨,楩楓豫章為題湊,發甲卒為穿壙,老弱負土,齊趙陪位於前,韓魏翼衛其後,廟食太牢,奉以萬戶之邑。諸侯聞之,皆知大王賤人而貴馬也。”王曰“寡人之過一至此乎?為之奈何?”優孟曰:“請為大王六畜葬之。以壠灶為槨,銅歷為棺,齎以姜棗,薦以木蘭,祭以糧稻,衣以火光,葬之於人腹腸。”於是王乃使以馬屬太官,無令天下久聞也。

楚相孫叔敖知其賢人也,善待之。病且死,屬其子曰:“我死,汝必貧困。若往見優孟,言我孫叔敖之子也。”居數年,其子窮困負薪,逢優孟,與言曰:“我,孫叔敖子也。父且死時,屬我貧困往見優孟。”優孟曰:若無遠有所之。”即為孫叔敖衣冠,抵掌談語。歲余,像孫叔敖,楚王及左右不能別也。莊王置酒,優孟前為壽。莊王大驚,以為孫叔敖復生也,欲以為相。優孟曰:“請歸與婦計之,三日而為相。”莊王許之。三日後,優孟復來。王曰:“婦言謂何?”孟曰:“婦言慎無為,楚相不足為也。如孫叔敖之為楚相,盡忠為廉以治楚,楚王得以霸。今死,其子無立錐之地,貧困負薪以自飲食。必如孫叔敖,不如自殺。”因歌曰:“山居耕田苦,難以得食。起而為吏,身貧鄙者余財,不顧恥辱。身死家室富,又恐受賕枉法,為*觸大罪,身死而家滅。貪吏安可為也!念為廉史,奉法守職,竟死不敢為非。廉吏安可為也!楚相孫叔敖持廉至死,方今妻子窮困負薪而食,不足為也!”於是莊王謝優孟,乃召孫叔敖子,封之寢丘四百戶,以奉其祀。後十世不絕。此知可以言時矣。

翻譯

貪官可以做也不可以做,清官可以做也不可以做。若說貪官是不可以做的,難道當時就會有壞名聲嗎?貪官也是可以做的,家族子孫坐享其成。若說清官是可以做的,難道當時就有好名聲嗎?清官也是不可以做的,因為子孫會背著木柴穿著粗布衣窮困潦倒。貪官因為富足而煩惱,清官因為貧困而煩惱。唯獨不見了楚國的丞相孫叔敖,他廉潔奉公不收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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