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忻州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市發〔2014〕28號),設立忻州市文化局(以下簡稱市文化局),掛忻州市文物局、忻州市著作權局牌子,正縣級建制,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1.增加設立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審批職責。
2.增加印刷業經營者兼營包裝裝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審批職責。
3.增加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變更印刷經營活動審批(不含出版物印刷)職責。
4.增加印刷業經營者兼併其他印刷業經營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業)審批職責。
5.增加印刷業經營者因合併、分立而設立新的印刷業經營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業)審批職責。
6.增加鄉鎮設立廣播電視站和機關、部隊、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設立有線廣播電視站批准職責。
7.增加一次性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出版審批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大力促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促進文化事業繁榮發展。
2.加強指導基層文化建設的職責。
3.加強指導、協調、推動文化產業發展,最佳化配置資源,促進綜合集成發展。
4.加強推進文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加強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創新轉變,充分發揮市場調節、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
5.加強對外文化交流和宣傳以及國際傳播能力建設,歸口管理和組織重要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協調推動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走出去”工作。
6.加強對數字出版以及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影視節目的規劃指導和監督管理,推動協調其健康發展。
7.加強著作權保護管理、公共服務和國際應對,加大反侵權盜版工作力度。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宣傳、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文物保護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我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規、規章。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文博等事業、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推進文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和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協調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文化藝術類博物館、美術館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四)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市級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指導、協調文化藝術產業發展,對工藝美術進行行業管理,推進對外文化產業合作與發展。指導、協調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廣播電影電視活動。
(六)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擬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擬定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和文化市場稽查工作,負責對文化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進行管理和監督。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負責設立出版物零售出租單位、印刷企業經營單位審批。
(八)擬定全市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九)管理全市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擬定全市文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建設,推動文化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廣套用。
(十)貫徹落實國家對外和對港澳台文化交流政策,指導、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擬定年度交流計畫,組織實施重大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一)組織實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扶助革命老區和貧困地區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建設和發展。
(十二)負責監督管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和業務以及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對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和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依法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統計工作。
(十三)負責對網際網路出版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等數字出版內容和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網路視聽節目、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影視節目進行監督管理,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十四)負責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與科技融合,組織落實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行業技術標準,並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督管理,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推進應急廣播建設。負責指導、協調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十五)負責著作權管理和公共服務,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負責印刷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新聞記者證的管理。
(十六)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走出去”工作。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領域對外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七)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大案要案,承擔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八)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依法組織查處文物違法案件,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案件;督促、檢查、指導、協調全市文物安全工作。
(十九)負責世界文化遺產的推薦申報、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協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承擔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和國家及省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推薦申報和相關保護管理的監督工作;承擔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認定工作。
(二十)管理指導全市文物保護、考古和博物館業務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和考古有關項目的審核、申報、審批事務和相關資質、資格的審核、申報、認定工作。負責全市博物館有關審核、申報事務和相關資質、資格的審核、申報、認定工作。負責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其它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審核;負責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修繕及原址保護措施審批。
(二十一)組織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宣傳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文博科技保護和信息化工作;指導文博社團工作;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
(二十二)負責全市文化系統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文化系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評審工作。
(二十三)承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
綜合協調機關的政務工作和直屬單位業務工作;督促局重大事項的落實;擬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信息、保密、信訪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接待、應急值班、計生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管理機關行政事務;研究起草綜合性材料;負責機關行政後勤管理、安全保衛以及社會治安治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年度預決算編審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和建設項目資金的使用;負責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的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監管。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編制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2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二)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文化藝術行業人才建設規劃;承辦藝術、圖書資料、民眾文化、文博系列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指導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編制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
(三)文化市場科(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定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規定;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推動縣級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部門執法力量的整合;對文化領域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文藝演出團體和演出經營機構以及營業性演出活動、歌舞娛樂、電子遊戲、網咖、美術品(含工藝美術)、非文物類藝術收藏品等進行市場管理和監督;負責對電子遊戲機經營及網路遊戲服務進行內容監管;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管理和監督的有關工作;負責文化市場經營許可證照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行業協會工作;負責文化市場執法人員崗位培訓、考核發證工作,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貫徹落實“掃黃打非”方針政策,擬訂“掃黃打非”行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和違禁出版傳播活動的大案要案。承辦“掃黃打非”舉報獎勵的有關工作。承擔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編制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
(四)社會文化科(藝術科)
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擬定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民眾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管理全市圖書館、文化館(站)、文化藝術類博物館和美術館事業;推進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開展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和基層民眾文化活動;負責實施文化強縣創建活動。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擬定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保護規劃;組織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辦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及傳承人的申報審核工作和省、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及傳承人的申報與評審工作;指導、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展覽、演出等重大活動;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題博物館、數位化博物館、民俗博物館、工藝美術館、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所與展示中心等業務和建設工作;推進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擬定全市文學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市級水準及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藝術改革工作;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直屬藝術單位業務建設。
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有關文化產業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扶持和促進全市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市級文化產業基地和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負責動漫遊戲產業規劃、產業基地及項目建設和節慶會展交易的管理監督;對工藝美術進行行業管理。
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五)新聞出版科
承擔報紙(報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動,市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報紙、期刊、連續性內部資料、記者站設立和變更的初審。承擔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管理工作。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
承擔圖書、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和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內容和質量進行監督管理。
承擔印刷、複製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糾正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協助市物價部門對中國小教科書價格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印刷複製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動印刷業轉型升級及新興印刷業發展。
承擔出版物發行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糾正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承擔出版物批發和零售市場、出版物批發企業以及等同管理的出版物發行企業的監督管理。推動發行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
承擔數字出版內容和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對網路文學、網路書刊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監督管理。
貫徹落實國家著作權戰略綱要和著作權保護管理使用的政策措施,對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進行管理。承擔著作權行政執法和社會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著作權侵權鑑定工作。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推進著作權產業發展。
編制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
(六)文物科
負責國家文物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指導全市文物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全市文物行政執法、文博安全督察工作;組織查處文物違法案件,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案件,對查處盜竊、破壞、走私文物的案件提出文物方面的專業性意見;組織文物建築和博物館消防、技防工程的方案審核、項目申報和工程驗收;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全市文博單位的安全保衛和消防技防工作。
管理指導全市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與搶救工作,研究擬定有關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辦法;組織協調全市重大文物保護和重大考古的實施;組織編制全市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規劃,提出年度文物保護計畫;監督管理世界文化遺產,承辦世界文化遺產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推薦、申報工作;承辦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核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世界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和國家及省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審核、推薦、申報及其保護規劃、保護方案的審定工作;組織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規劃、保護工程方案的審核和質量監督與驗收;管理指導全市文物考古的調查、勘探和發掘,組織對古建築維修和重大考古成果的評估鑑定;組織文物保護工程方案設計、施工、監督、驗收;審核涉及文物保護的基本建設項目。
編制全市博物館發展規劃,提出年度項目計畫;指導全市博物館業務工作;審核重點博物館陳列設計方案;負責全市博物館收藏文物的分級鑑定、科學保管工作;審核、申報館際間藏品交換、調撥和借展工作;管理指導全市文博外事工作,審核涉外及對港澳台的學術交流和合作項目,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合作;組織編制全市文物科技保護規劃,負責組織科技保護課題的審核、申報和科技成果的鑑定、評審和推廣工作;承辦全市可移動文物技術保護設計、修復單位資質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全市文物市場監管工作,指導珍貴文物的搶救和徵集;負責文物進出境有關許可和文物鑑定工作。
編制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
(七)行政審批服務辦公室
負責設立出版物零售出租單位、印刷企業經營單位審批;負責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其它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審核;負責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修繕及原址保護措施審批。
編制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
(八)宣傳傳媒管理科(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科)
貫徹落實文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和保障標準,協調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組織實施重大公益工程,對革命老區和貧困地區進行扶助,指導監督相關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實施全民閱讀推廣活動。
承擔廣播電視宣傳和播出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重大廣播電視活動。管理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評獎活動。指導、監督管理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的製作和播出。
承擔電視劇製作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省內國產電視劇、引進電視劇和對外合拍電視劇(含卡通片)的內容進行審查。指導、調控電視劇的播出。承擔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電影內容進行審查。指導、協調重大電影活動,承辦地方對等交流互辦單一國家電影展映活動。負責電影專項資金管理。承擔電影攝製業務及電影發行經營等方面的申報工作。
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承辦縣級以上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頻道頻率的審核工作。承擔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承擔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的監督管理。承擔市級、縣級廣播電台、電視台變更台標的申報。承擔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及境外衛星電視節目接收的管理。
承擔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廣播電視視頻點播、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影視節目內容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
編制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
(九)科技科
組織實施新聞出版及印刷業廣播影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及行業標準。擬訂廣播影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推進三網融合。組織編制廣播電視專用頻段規劃,審核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承擔廣播影視安全播出和技術保障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廣播影視質量技術監督、監測和計量檢測工作。承擔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核發工作。
編制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
紀檢組(監察室)
編制3名,設紀檢組長1名、監察室主任1名(正科級)。
人員編制
市文化局機關行政編制33名(其中紀檢編制3名單列)。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11正(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監察室主任1名)1副。機關工勤人員編制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