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近代革命家、思想家孫中山所倡導的一套道德規範。它原為中國古代傳統的道德規範,孫中山加以概括和改造,賦予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新內容,成為其三民主義思想體系的組成部分。孫中山認為,忠,就是要忠於國家,忠於民族,“為四萬萬人去效忠”;孝,就是要發揚敬祖宗親的精神,把家族主義擴充為民族主義;仁愛,就是博愛,通過“實行三民主義,以成救國救民”;信義,就是指必須堅持正義,講求信用,特別是要反對帝國主義對弱小民族“背信棄義”、“食言而肥”的侵略行徑;而愛和平則是“我們民族的精神”,應當發揚光大。在他看來,恢復這些“中國固有道德”,是“恢復民族地位”,反對帝國主義文化侵略的重要手段。孫中山的這些解釋,在當時對於激發人們的愛國熱情,起了積極作用。但他看不清這些傳統道德規範對維護封建宗法等級關係的實質,因而在一定程度上表現了他對封建道德的妥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