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界限

心理界限,心理學術語,心理所能承受外界力的界限。

定義

心理學術語,心理所能承受外界力的界限。

定義延伸

一位到印度旅行的美國客人,在他的遊記中,提到這樣的趣事: 一個印度人,在偷竊的時候,當場被逮住。但是他卻面不改色,反而理直氣壯地說: “帶著東西逃跑才算偷竊。我只是拿著它而已,怎算小偷把東西放回原來的地方,不就沒事了“ 據說,被偷的人愣了半天,居然無詞以應。那個印度小偷,就這樣大搖大擺地走了。 我們無意稱讚印度小偷的辯才,但是不得不感嘆的是,在客觀上處於絕對被動的局面下,還能使他的邏輯,充分發揮難以摧毀的力量。 一般而言,我們在客觀上還不至完全絕望的時候,主觀上很快就認為“無計可施“,於是無意做一次衝刺扭轉乾坤。 現代年輕人的這種傾向,尤為顯著。根據高考、中考的一些監考者的經驗,在考試時間還沒截止之前,離座的人就越來越多。其次,年輕人就業後,安心求業率越來越差,能夠在一家公司好好呆上三五年的人越來越少。 這個現象或可解釋為,對事業的向心力極脆弱。另一方面,也可以解釋為:缺少“定力“,稍不如意就起了溜之大吉的念頭,急急忙忙又去另覓職業。 從心理學上來看,還有一個理由,也就是預先準備防衛自己的託詞,這個託詞是:“我並沒有全力去做,如果公司沒那么差勁,我一定會專心好好乾,那就另有一番景況了。“ 可要知道,漫長人生,並非事事可以“想溜就溜“。某些情況下,就是“非留在那裡不可“。 當您“非留在那裡不可“的時候,最要緊的是,千萬不要自以為一切已經“絕望“。 當您自認為“絕望“,主觀的“心理界限“就會一變而為無計可施的“生理界限“,那時候意願就銳減,鬥志也喪盡,回生有術也會變成百藥難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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