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實驗法

心理實驗法

心理實驗法是指有目的的嚴格的控制或創設一定條件,人為的引起或改變某種心理現象並加以記錄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實驗室實驗法和自然實驗法兩種。

類型

心理實驗法是創造、控制和改變一定的條件,促使一定的心理現象產生,並對之進行分析研究的一種方法。

第一,自然實驗法:自然實驗法是指在日常生活情況下,適當地控制某些條件,變更某些條件,結合經常性的業務工作進行心理研究的一種方法。如研究如何分配複習時間對於記憶有利,可以選定在數量上和程度上都相等的兩個組用同樣的材料來進行,一個班用集中複習的方式進行複習,一個班用分散複習的方式進行複習,經過一定的時間來比較兩個班的記憶成績的差異。自然實驗法是在被試的生活和工作環境中進行的,因此它具有實驗法和觀察法的優點,既主動地創造條件,又是在比較自然的狀態下進行的。特別是把它與經常性的業務結合起來,所獲得的結果更符合實際。這種方法在教育領域裡被普遍地採用,形成了一種“心理——教育實驗”,這是自然實驗法在教育領域中的具體套用。

第二,實驗室實驗法。在人為的情況下,嚴格控制外界條件而進行的一種心理研究的方法。實驗室實驗是在有實驗設

備的實驗室進行的,通過一定的條件而引起被試某種心理現象的出現。

第三,實驗法有很大的主動性和可重複性,但實驗的結果受被試的主觀狀態的影響很大。

實驗的共同概念:

實驗參與者:主試者、受試者 組別:實驗組、控制組 變項(variable): 自變項,主試者所操弄的變項。 依變項,一個被假設為依賴或由其它變項(自變項)引起的變項。 控制變項,是為了進行實驗處理時,避免影響實驗結果而須加以控制的變項

原則

心理實驗法的基本原則是,在其他若干變數被妥善控制的情景下,主試有系統地操縱某一自變數A,使其他有所改變,然後觀察A的改變對另一變數B的影響。這裡變數A通常稱為實驗變數,而其他被控制的變數稱為控制變數,B稱為因變數。在心理實驗法中還有種變數叫機體變數,就是指個體機體本身對反應有影響的特徵。

用心理實驗法來測量個體的心理活動,通常應該只有一個實驗變數,也就是說針對某種心理狀態。如果同時採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實驗變數時,那么在研究每一個實驗變數的對反應變數及因變數的影響外,要考慮許多實驗變數對反應量所產生的互相影響。

程式

1、研究問題的提出與假設的確立。

2、以操作性定義界定自變項與依變項。

3、控制干擾變項。

4、準備研究工具。

5、根據實驗目的,發展適當的實驗設計。

6、受試者的抽樣與分派。

7、決定實驗步驟並進行實驗。

8、選擇適當的統計方法進行統計分析。

9、根據實驗證據撰寫實驗報告。

策略

1、使實驗變項的變異量最大,使組間的差異拉大。

2、排除無關變異量,控制變項的控制方法。

控制方法:

使用受試者自身控制——受試者內設設計; 受試者配對——使每組條件相當; 將變項保持恆定——同年齡,相同物理環境; 隨機分派——若n夠大,統計上視為相同;抽籤法,隨機數法,利用原有順序等方法; 將變項納入實驗設計中——成為多因子實驗設計; 使用共變數分析。  3、減低誤差變異量到最小。

1)來源:

個別差異; 測量誤差。  2)做法:

妥善控制實驗情境; 提高測量信度。

優缺點

1、心理實驗法的優點

心理實驗法的優點是比較客觀,目的針對性強,想了解什麼心理活動就可以針對進行設計。

2、心理實驗法的缺點

心理實驗法的缺點是設計困難,費用相對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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