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術語,凡夫於自己的心識不能控制自主,對自己的身體及功能亦不能有全部的自在。根據密宗的一項原理,「心氣無二」,於心分若得自在,則於氣分亦必得自在。氣分有粗細;外境山河土地,四大五塵皆是氣分轉變;極細之氣分則已離形質,為一種電能,或即是「電」。「電」究竟是什麼,亦極難言。總之,「氣分」即是色法之元素的動能。心若能開悟自在,在氣分上亦必得自在。因為心氣在粗重之界次(Realms)中可有分別,似如不同之二物,但至細微之高度境界中則心即是氣,氣極是心;如空與色在凡夫界為截然之二物,而在高度境界中則空色不二矣。於「心」得自在即是於「空性」得自在;於「氣分」得自在則是於「色法」得自在。故心氣自在之修士,必能神通變化無礙也。
FROM:【藏傳佛教的部分專用名詞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