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德清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該縣進行建設工程交易、國土資源交易、政府採購和產權交易等交易活動的有形市場。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市場公開交易、交易規範運作、運作統一管理的總體要求,堅持政府領導、集中管理、公開交易、規範運作、依法監管的原則,確保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我縣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具有四個特點:
業務模式
一、創新管理模式,統一進場交易
把原來分散的建設項目交易、國土資源交易、政府採購和產權交易,全部納入統一招投標平台,由各職能部門依法規範操作,依法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進行統一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確保全縣各類招投標工作集中交易,資源共享,有利於最大限度地發揮統一平台的作用。
二、創新服務方式,統一規範管理
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設立受理視窗、公告公示區、評標區、候標區、開標區,裝備先進的技術設施對整個招投標活動實行全程跟蹤服務。凡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招投標項目,嚴格按操作程式和工作職責規範操作,統一規範管理。
三、創新監督機制,強化統一監管
各類招投標活動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後,接受執紀單位、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公室和相關職能部門三個層面的統一監管。縣紀委監察局在中心設立執法監察室,對監管辦和交易中心履行職能情況,各類交易是否合法合規等進行監督檢查;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公室專門履行對交易中心的監管職能,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認真履行對相關交易活動的行業管理和監督職能。通過三個層面監管,保證整個交易平台運作的統一、規範和有序。
四、創新運作機制,統一“陽光操作”一是各類信息公開。設定平台網站,在網際網路上統一向全社會發布各類交易信息。在交易大廳內公開各類招投標項目的交易流程,公開各交易分中心及監管室的工作職責。二是交易過程公開。就是將交易活動納入到招投標中心集中進行,使招投標的主要活動在公開狀態下進行。對民眾關注的招投標項目適時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有關階層民眾代表參與旁聽。三是交易結果公開。規定凡公開招標項目的中標結果必須在中心公示三天才能發出中標通知書,以確保中標結果得到投標人和社會各界監督。
建設宗旨
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充分發揮資源整合的優勢,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各項管理、監督制度,積極實施“陽光操作”,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交易環境。確保各類交易活動依法、規範、高效、有序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