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觀經濟效果的評價指標體系
評價工程項目投資微觀經濟效果的指標主要有以下五個:
1.建設工期
建設工期是指工程項目的建設時間,即工程項目的永久性工程開始施工到全部建成投產為止所耗用的時間。它是衡量投資經濟效果的一個重要指標。
縮短建設工期,可提前建成投產或交付使用,既能減少投資的占用,又能使所建的工程項目早日發揮其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評價建設工期長短的主要依據是工期定額和有關的歷史資料。
2.單位生產能力投資
這是一個綜合反映工程項目投資節約效果的指標。單位生產能力投資即為建設每一單位生產能力所耗的工程項目投資。
3.投資回收期
投資回收期是指工程項目建成投產後,從實現的利潤(包括稅金)中收回投資的年限。它是綜合反映建設過程和投產後生產過程兩個方面經濟效果的重要指標。
4.新增固定資產產值率
新增固定資產產值率,是指新增一元固定資產能增加多少產值。
5.單位產品的預計成本
這一指標是指工程項目建成投產後,單位實物產品的預計成本,它是從投產後的經濟效果來評價投資效果的指標。如對鋼鐵企業而言,就是每噸鋼的成本。因為評價一個工程項目的投資經濟效果的好壞,不僅要看建設過程中建設成本的高低,還要看建成投產後生產成本的高低。
微觀經濟效果與巨觀經濟效果相結合的原則
巨觀經濟效果是指國民經濟效果或社會經濟效果,微觀經濟效果是指一個企業或項目的具體經濟效果,兩者實質上是整體利益和局部利益的關係。一般來講,微觀效益和巨觀效益是一致的,但有時也會出現矛盾。也就是說,有時從一個企業、一個部門來看是有利的,但從整個國民經濟的角度考察是不利的;或者對整個社會有利,而對一個企業或一個部門並沒有很大的利益。此時,就需要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從整個國民經濟的利益出發,選擇巨觀經濟效果好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