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達才

楊達才

楊達才,男,漢族,1957年10月生,陝西鎮坪人,1982年1月參加工作,197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文化(延安大學政教系哲學專業),原任陝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2年8月26日,楊達才在延安交通事故現場,因面含微笑被人拍照上網,引發爭議並被網友指出楊達才有多塊名表。 2012年09月21日,陝西省研究決定:撤銷楊達才陝西省第十二屆紀委委員、省安監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2013年8月30日,西安中級人民法院在3號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楊達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同年9月5日獲刑14年。

基本信息

個人履歷

楊達才圖片 楊達才圖片

1978.03——1982.01,延安大學政教系哲學專業學生;

1982.01——1982.09,鎮坪縣委辦公室秘書;

1982.09——1984.09,鎮坪縣曾家公社黨委副書記、書記,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1984.09——1986.02,鎮坪縣委常委、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1986.02——1990.02,鎮坪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其間:1987.03—1987.07 在陝西省委黨校縣處級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0.02——1992.09,寧陝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1992.09——1995.09,寧陝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

1995.09——1997.12,寧陝縣委書記;

1997.12——1999.05 安康地區工業經濟局局長、黨委書記;

1999.05——2000.12,安康地委委員、安康市(現漢濱區)委書記;

2000.12——2004.03,安康市委常委、漢濱區委書記;

2004.04——2006.04,漢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其間:2004.06—2005.06兼任市委企業工委書記);

2006.04——2008.10,漢中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08.10——2011.02,漢中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2011.02——2012.09,陝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2年09月21日,陝西省研究決定:撤銷楊達才陝西省第十二屆紀委委員、省安監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2013年2月22日,陝西官方披露,經陝西省紀委調查,陝西省安監局原局長楊達才在任職期間嚴重違紀並且涉嫌犯罪。經陝西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陝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達才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涉及事件

微笑門

楊達才“微笑門” 楊達才“微笑門”

2012年8月26日,有36人遇難的延安特大交通事故現場,陝西一官員面帶微笑的照片成為輿論關注焦點。有網友稱,官員為陝西省安監局局長楊達才。陝西省安監局工作人員曾證實,事故發生後,楊達才確曾連夜趕往現場。此外,該工作人員個人認為,“微笑照片”只是隨手一拍,不能反映現場真實情況。

對此,楊達才表示自己到2012年50多歲,身體也不是太好,驅車4個多小時趕到現場的時候其實也很疲憊,但他是帶隊領導得打起精神,和基層同志談話的時候只想讓他們不要太緊張;不過站在網友角度想其實也合理,大家不在現場對現場的情況不了解,有自己的看法也很正常,他也能理解。  

名表門

楊達才多個場合佩戴名表 楊達才多個場合佩戴名表

網友發現,這位“微笑局長”也是一個名表的愛好者,手上頻繁出現各類名表,至少有五塊之多,訊息一經披露,引發了網友強烈的質疑。後網友又發現楊局長的名表並不只5塊。  

關於對名表的質疑問題,楊達才回應稱,這十多年來確實買過5塊手錶,不過都是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購買的。他稱這幾塊表裡面,最貴的一塊是2012年買的萬寶龍106500型號、價格是3.5萬元,不是江詩丹頓牌;其它幾塊表的牌子跟網友所說的差不多,每塊價格大致在一到兩萬元左右。他已就此問題向紀律監察部門做了匯報。

2012年9月1日下午,湖北三峽大學在校生劉艷峰向陝西省財政廳寄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公開在延安特大車禍現場“微笑”的陝西省安監局局長楊達才2011年度工資。

眼鏡門

楊達才其人 楊達才其人

2012年9月5日,網友“晨曦微播”在微博上貼出照片 ,稱楊達才的眼鏡超10萬。“網民發現表哥眼鏡超10萬,懂行的網民發現,楊達才的眼鏡是羅特斯的,在“傅儀眼鏡”里,這款鏡架最低售價是13.8萬元,鏡片價格不好判斷。與他的表一樣,他的眼鏡也很多……”同時在該微博後面還配上了楊達才戴4副不同眼鏡的圖。不僅如此,其系的皮帶又被網友扒了出來呈於網民。網友“延慶老農”在其微博以“表哥全身都是寶”為題,用一組圖片證明,微笑局長除了左手手錶,右手手鐲之外,還擁有各種皮帶。  

“手錶門”剛過,“微笑局長”又陷入“眼鏡門”:有網友指出“微笑局長”的一副眼鏡價值10多萬元。

處理過程

移交司法

楊達才被雙規以後接受調查,陝西安監局長楊達才撤職後被雙規,並傳查出名表至少83塊;雙規期間,紀委在楊達才個人賬戶發現存款超過900萬元,在楊家中和私人場所發現現金至少700萬元。共超1600萬元,而這還是打折後的保守估計。  

陝西省紀委稱,沒聽說楊達才“表哥”被查出83塊表的訊息,調查仍在繼續,出於保密不便透露更多細節。

2013年2月22日,經陝西省紀委調查,陝西省安監局原局長楊達才在任職期間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對其涉嫌的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認罪服法

楊達才 楊達才

2013年8月30日上午,被告人楊達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民代表及被告人親友等120人參加了庭審旁聽。12家新聞媒體、20多名記者旁聽了庭審。  

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公訴認為:楊達才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任陝西省安監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三次非法收受他人25萬元人民幣。被告人楊達才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有504.5萬元無法說明來源,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三百九十五條之規定,應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予以數罪併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規定,提請法院依法審判。

2013年8月30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楊達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楊達才自述財產來源:理財收入40多萬,投資賺140多萬,對於500多萬元的財產來源不明楊達說:“應該是過年過節下屬或者同學送禮,不知其目的。”楊達才在最後陳述中說,自己犯了罪,願認罪服法。14時40分左右,審判長宣布,今日庭審結束,待合議庭評議後,擇日宣判。

庭審中,有關證人出庭作證。被告人楊達才及其辯護律師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楊達才所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唯律師辯護稱楊達才有主動交代等從輕或減輕情節。

宣判結果

2013年9月5日9時30分,楊達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楊達才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刑期執行至2027年3月6日止。受賄贓款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贓款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表”不能沒交代

2013年9月5日上午,“表哥”楊達才案於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楊達才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兩罪並罰獲刑14年,受賄贓款25萬元和504餘萬元來源不明贓款被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表哥”落馬,引線無疑是那“不合時宜”的笑:2012年8月,他因在事故現場“微笑”,而引發軒然大波,不少網民對其“人肉”,扒出他有11塊名表,他也因此獲得“表哥”名號。爾後在網民窮追不捨的“扒糞”下,他被曝出“渾身都是寶”。

現在看來,楊達才因笑惹禍,似乎有點“冤”:他面含微笑,或是面相難改,而非冷血表現。可從結果來看,這算是“歪打正著”:網民據此深挖,按圖索驥,發掘出其腐敗事實,也是“意外收穫”。

而今“表哥”已獲刑,但遺憾的是,諸多名表從何而來,至今存疑,非但庭審上絲毫未提及,一審宣判中,對名表等是否包含在贓款之中,也未作說明。  

毋庸置疑,楊達才受賄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是其犯罪情節中的“重頭戲”,也是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據。可這不表明,就該對名表等不予追究。事實上,11塊名表、估價很高的眼鏡、名牌腰帶等,可謂奢侈,很可能就是腐敗的重要證據。

在“名表門”曝光之初,面對公眾質疑,楊達才曾作回應:自己十多年來確實買過5塊表,但是“用合法收入買的”。但這未能平息猜疑,隨著被扒出的表數增多,該說法也很難站住腳。

2012年12月,陝西省紀委曾表示,正在對楊達才購買手錶的發票進行核查。可時至今日,對於這些表究竟是否系楊達才“合法收入”所買,當地都沒給公眾一個說法。  

不可否認,名表等物件所抵的價值,或許跟其贓款相比,只是“小巫”,但並不意味著名表情節可以擱置。

如今“表哥”已被判刑,可對於“表”象,不能沒個交代。在公眾疑竇叢生的情況下,紀檢和法務部門理應回應輿論關切,對名表等來源加以說明,以解公眾之惑。  

減刑

2018年6月,楊達才因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經西安市沙坡地區人民檢察院同步監督,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以(2017)陝01刑更680號刑事裁定書裁定對該犯減刑八個月,減刑後刑期執行至2026年7月6日止。  

覆核

“表哥”陝西省安監局原局長楊達才,2013年9月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因在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現場“微笑”,繼而被網友搜出擁有多款名表的楊達才,被指控家庭財產達1177餘萬元,其中611餘萬能說清來源,504餘萬無法證明來源。不過,對於輿論關注的多款名表問題,庭審中並未涉及。

檢方在列舉楊達才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證據時,只是將其銀行存款作為依據,並未涉及其他形式的財產。對於其名表的來源及是否涉及貪腐,外界無從知曉。

2015年,增加省委巡視辦編制 重新覆核楊達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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