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微小貸款(Microfinance)又稱微小企業貸款,簡稱微貸款,是指專向中低收入階層、貧困人口和以家庭為基礎的微小企業等提供可持續的小額貸款。從定義可以看出,微小貸款的服務對象為個體經營者和微小企業,包括零售商店、小型批發商、餐館、成衣店、個體運輸戶、洗衣店、五金店、家具店、汽車修理鋪、牙醫診所等特點
微小貸款具有額度小、借款人信譽風險大且無法提供抵押、貸款使用監測困難、收款難、管理和交易費用高等特點,因此,微小貸款風險相對較高,正規金融機構以前一般不願意或很少提供此類貸款。發展
在國際上,孟加拉國的尤努斯被認為是微小貸款的發起人,被譽為國際微小貸款領袖、窮人的銀行家。尤努斯將信貸權提升到人權的高度,他認為人人都有享受金融服務的權利。上世紀70年代,尤努斯創建的鄉村銀行為成百上千的窮人提供了金融服務,甚至創造性的實現了對乞丐的貸款。
2005年被聯合國確定為國際微貸年。
2006年,為表彰尤努斯對世界微小貸款事業作出的重大貢獻,瑞典皇家學會授予他諾貝爾和平獎。微小貸款的影響力進一步擴大。
如今,由尤努斯倡導的微小貸款活動已經遍布世界各地,包括已開發國家在內的上億人口正從中受益。
模式
1、非政府組織模式(孟加拉國);2、正規金融機構模式(印度);
3、金融機構和非政府組織緊密聯繫的模式;
4、社區合作銀行模式和鄉村銀行模式(中國);
5、國家級小額信貸批發基金模式。
現狀
2004年,世界銀行在全球推薦微小貸款項目,從此,我國連續三年的中央一號檔案都要求大力發展小額信貸事業。2005年,國家開發銀行在世界銀行和德國復興信貸銀行支持下在包頭銀行、台州商業銀行和九江商業銀行進行試點,目前,已把微小貸款項目試點範圍擴大到了大慶商業銀行、蘭州商業銀行、德陽商業銀行、荊州商業銀行、馬鞍山商業銀行、重慶商業銀行、曲靖商業銀行、貴陽商業銀行和桂林商業銀行。這些商業銀行均建立了專門從事微小貸款的部門,培訓了大批專職信貸員和管理人員,形成了在信用風險可控條件下成規模向客戶發放貸款的能力。
目前,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公司、中國扶貧基金會等金融機構和社會福利組織紛紛組建自己的貸款團隊,深入微貸市場,進行廣泛的探索和實踐。
2011年10月12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確定了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金融、財稅政策措施。隨著國家政策的不斷支持,微小貸款將成為未來我國商業銀行包括國有大行在內的銀行的戰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