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在途

御史在途

網名:御史在途;本名陸群,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

基本信息

網路事件

“御史在途”微博爆料:“50名民工被騙到長沙怡海星城工地,40天沒事做,沒獲得任何補償。長沙縣公安局勾結無良建築商,在縣勞動保障局的配合下,製造虛假協定,把民工騙到項目部,出動數十名防暴警察進行抓捕”。

微博中,就湖南省長沙縣警方拘留毆打討薪農民工一事,叫板該縣縣委書記。

“如果經公正調查證實民工訴求不合理,我立即辭職以謝天下”。“御史在途”在微博表示:“10月20日中午,我因為一個上訪戶被拘留的事情,以一名普通網友的身份,給一位即將提任省委常委的市委書記發了2條言辭比較激烈的簡訊,不到3分鐘,該書記就打電話進行解釋溝通。至少其關注民生的情懷和謙恭的態度還是令人起敬,長沙市某廳級縣委書記在這個問題上交出的是白卷。”

隨後該事件迅速在網路中傳播。並獲得諸多媒體都廣泛關注。

有評論認為:“叫板縣委書記的‘非常模式’不可複製,弱勢群體的維權之路是何等的艱辛,何等的無奈!然而,憤怒、失望和鬱悶是無益,還是要看到希望,哪怕只是一縷晨曦,仍然可以寄託對陽光普照的期待。 魯迅先生說過:“我們從古以來,就有埋頭苦幹的人,有拚命硬幹的人,有為民請命的人,有捨身求法的人……這就是中國的脊樑。”儘管任何時代為民請命者都很稀缺,但畢竟還有;只要還有,民眾就有希望。當每一個微弱的聲音得到放大和傳播,並匯集成不可忽略的強音,就可能威懾那些傲慢冷漠的面孔和放蕩不羈的權力,將更多的民眾訴求上升為國家意志,呼喚公正公平的回歸”。

長沙縣回應

近日,有網民對4月份長沙縣公安局處置何太雄等人擾亂單位秩序一案提出質疑,現將有關情況公布如下:

2010年10月,江蘇南通三建集團第三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簡稱南通三建公司)將湖南怡海三湘房地產公司怡海星城二期工程105#樓、 109#樓施工勞務,分包給湖南建幫勞務有限公司(簡稱建幫勞務公司),簽訂施工契約後建幫勞務公司將部分建築勞務又分包給了何太雄等人。由於建幫勞務公司組織的施工單位因二期基坑邊坡不穩定導致105#樓遲緩開工,109#樓施工中隊伍零散、工期拖後等因素,南通三建公司於2011年元月21日與建幫勞務公司磋商達成終止勞務契約協定,並結清了全部工程款。

建幫勞務公司在與南通三建公司終止勞務契約的當日,便與其分包方何太雄結算了全部的勞務費用總計6.9萬元。何太雄在收取全部勞務費用後,卻以利潤過低為由,在已知建幫勞務公司與南通三建公司終止了勞務契約的情況下,於2月19日至21日,帶領20 餘人強行進入南通三建公司工地進行撤模作業3天,要求南通三建公司項目部支付工人三天工資、車費、誤工補償總計31萬元。由於索要費用遠超過民工三天勞動報酬範疇,南通三建公司項目部拒絕支付,經過長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協調,南通三建公司願意在支付何太雄等人三天撤模作業費用6700元的基礎上,再補償5萬元息事寧人,但何太雄堅持要求支付31萬元勞務費用。

雙方最終未達成協定。

2011年3月14日、3月27日,何太雄先後組織20餘人兩次非法阻工。4月11日,何太雄以討要工資為由,再次糾集20餘人,攜帶錘子等工具,以拉閘斷電的方式強行阻止南通三建工地正常施工,並與南通三建公司相關人員發生衝突,致使工地斷電停工達2小時左右。長沙縣公安局暮雲派出所接警後迅速出警,並當場告知阻工人員阻工鬧事是違法行為,利益訴求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但何太雄等人仍不聽勸阻,強行阻擾施工,且事態呈擴大趨勢,縣公安局依法將何太雄等15人傳喚至治安管理大隊進行審查,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何太雄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對陸鵬飛等五人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對其餘九人處以警告的處罰。當晚,南通三建公司、建幫勞務公司為平息事態,再次就何太雄勞務費用糾紛進行了協商,與何太雄達成調解協定,由建幫勞務公司另行支付何太雄等人18000元差旅、誤工等補償。在作出處罰時,長沙縣公安局曾明確告知何太雄等15人,如對處罰結果存在異議,可提請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至今,事情已超過6個月,何太雄等人未提出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4月11日—16日,該網民先後在新浪網發布多條微博,稱長沙縣公安局民警粗暴執法,毒打民工。為此,長沙市公安局和長沙縣紀委組成了聯合調查組,對其反應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認真調查。調查結論認為,長沙縣公安局對南通三建公司工地阻工報警進行出警、處置是正當執法;長沙縣公安局對何太雄等人裁處治安處罰是依法、正確的。

感謝網友對長沙縣公安局工作的支持和監督。我們將繼續堅持依法依規辦案的原則,嚴格規範執法。

長沙縣公安局

2011年10月23日

微博新曝

以網名“御使在途”著稱的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在微博中嘲諷湖南婁底市電業局多名局領導配備奧迪車,其中局長鄭滿光的 奧迪Q7更是價值130萬元。

記者在婁底實地調查看到,婁底電業局這個處級單位,10名班子領導超標準配備豪車:7名配備豪華奧迪車,另外3名分別配備豐田霸道、豐田皇冠和三菱吉普。同時引發爭議的是,婁底電業局多次招人,有內部人士稱,招進的人當中不乏各級電業局領導的“關係戶”,甚至還有多人是 公務員,在政府部門和電業局拿 雙薪

婁底電業局是大型國有企業國家電網湖南省電力公司下屬單位,主管婁底市電網的建設、運行、管理和經營。據記者調查,目前該局自局長鄭滿光以下,共有10名班子成員。2011年12月9日,婁底電業局副局長肖什雲向記者作此解釋:“這些奧迪不是局領導的專車,是電業局車隊的,主要是平時方便工作用的”。

“這個領導用車肯定是超配了,跑工地有必要配備這么豪華的越野車嗎?國產的獵豹、吉普行不行?”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長沙分所律師陽享彪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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