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楓[江蘇常州派出所副所長]

徐楓[江蘇常州派出所副所長]

徐楓,常州市公安局戚墅堰分局街道派出所副所長,因在2010年10月3日晚對一涉黑團伙實施抓的過程中,在面部、嘴角被砍傷的危急情況下仍頑強堅持戰鬥而受到社會的廣泛讚譽。

堅持戰鬥

2010年10月3日晚,常州市戚墅堰警方決定對以曾獨為首的槍賭毒“合流”的黑惡勢力團伙進行抓捕,街道派出所副所長徐楓也參與了此次抓捕行動。

晚上9點多,警方在曾獨居所的一樓與二樓的樓梯間與犯罪嫌疑人相遇,徐楓最先撲向帶槍的曾獨,在抓捕過程中,徐楓嘴角先挨了一刀,但他渾然不覺,接著左臉接著又被砍一刀,可仍不後退。直到與戰友一起將犯罪嫌疑人制服,徐楓才感覺到左臉熱乎乎的,左眼視線開始模糊,湧出的鮮血一滴滴掉在胸前和自己手上。

醫院救治

徐楓被連夜送往醫院急救。途中,他不顧劇痛,反覆問戰友:“槍繳到沒有,人全抓到了嗎?”當得知曾獨的手槍已被繳獲時,才安心住進醫院,兩處刀口共縫了20針。當天深夜,得知徐楓受傷,常州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尚建榮趕到醫院慰問。

徐楓最長的刀口是沿著左額頭,向下直達左鼻骨。這處長達9.1厘米的刀傷深及骨頭,造成顱骨骨折和鼻孔撕裂。萬幸的是,刀鋒擦著左眼的眼角划過,如果稍微偏上一兩毫米,左眼就可能保不住了。

徐楓表示:“看到王風(犯罪嫌疑人)拿刀衝下樓梯,我就去追,他回頭砍了我一刀,當時神經極度緊張,我沒感覺,第二刀起初也沒在意,摁住王風才感到臉熱乎乎的。好在血沒白流,槍繳了,人也抓全了。”

受到表彰

2010年11月23日,江蘇省公安廳決定給常州市公安局戚墅堰分局街道派出所副所長徐楓同志記個人一等功一次,頒發獎章、證書,獎勵人民幣1萬元。

表彰全文如下:

關於給徐楓同志記個人一等功的命令

蘇公廳﹝2010﹞674號

2010年10月3日晚9時,常州市公安局戚墅堰分局街道派出所副所長徐楓同志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會同戰友對一涉黑團伙實施抓捕。在制服犯罪嫌疑人的過程中,徐楓同志臨危不懼、衝鋒在前,奮力抓捕一名持刀歹徒,在面部、嘴角被砍傷的危急情況下仍頑強堅持戰鬥,直至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獲,為世博安保和十七屆省運會安保工作作出了貢獻。徐楓同志不怕犧牲、勇斗歹徒的先進事跡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得到了各級領導的充分肯定和人民民眾的高度讚揚。《人民公安報》、《新華日報》、《新浪》、《搜狐》等媒體和網站進行了廣泛的宣傳報導。

為表彰先進,激勵鬥志,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獎勵條令》的規定,特命令:給常州市公安局戚墅堰分局街道派出所副所長徐楓同志記個人一等功一次,頒發獎章、證書,獎勵人民幣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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