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徐東明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一個,他曾是季建業的部下,也是季建業案中行賄數額最多的人。自1992年起,季建業就接受徐東明的請託,利用職務之便幫助其調動工作。自認識開始至案發,在20多年的交往中,季建業先後為徐東明及其單位提供了大大小小多方面的幫助,包括為徐東明調任蘇州太湖國家旅遊度假區某公司項目部經理、承攬崑山賓館設備供應項目、開發“龍都廣場”房地產項目、競拍江都市寧通高速公路附近土地提供幫助等。
徐東明人聰明,嘴巴嚴,為人低調,深得季建業的信任。多年來,兩人的關係越來越親密。以至於季建業家裡大小事都會託付給徐東明去辦,徐東明幾乎成了季建業家的隱形大管家
調查結果
檢察機關指控,2000年4月至2009年底,季建業本人或通過其妻高某某、其女季某、其弟季某某先後四次在其蘇州的家中,收受徐東明給予的人民幣770萬元,以及空調、裝修材料等物品,總計折合人民幣789.6萬餘元。起訴書中指控,季建業的受賄金額為1132萬餘元,其中放在徐東明處代為保管打理的就達91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