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康平

徐康平

徐康平:1953年出生,湖南長沙人,北京大學法學學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曾任北京商學院法律系副主任,現任北京工商大學法律顧問。教授,碩士生導師,北京新元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北京市優秀教師,北京市憲法學會理事、中國物流協會理事、北京青少年科學基金監事,。研究領域:智慧財產權法、律師制度與實務、保險法。代表作:《勞動工傷事故與損害賠償》、《企業智慧財產權法律保護》、《民事立法評介》、《擔保法》。

男,1937年10月生。江西省修水縣人,漢族。高級講師。1959年參加工作,先後任過完全中學政治課教學和校長職務。1975年後任修水縣委黨校教務主任和黨政幹部培訓班、中專班及中央黨校函授大專班、本科班教學。在教學和管理工作中,踏實苦幹,勇於探索,先後二次獲省市黨校系統優秀教師獎,七次獲縣優秀教師和先進工作者獎。教學之餘積極從事科研。先後在《社會主義研究》、《江西日報》、《江西人事》、《求實》、《九江論壇》、《九江師專學報》等報刊發表《論秋收起義的歷史經驗及現實意助、《認清走社會主義道路有利於中國生產力發展的幾個問題》、《論堅持社會主義與發展商品經濟》、《搞活必須治亂》、《轉變經濟成長方式需要克服五大制約因素》、《論考核結果兌現工作中的問題與對策》等論文20多篇。在學術交流與評比中獲優秀論文一、二、三等獎7篇。獲省市黨校系統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4項。在發表的論文中,另有《略談強化市場觀念的幾個問題》一文被收入企業管理出版社出版的《中國企業家、實業家、理論家優秀論文彙編》。有《必須明晰集體經濟的產權關係卜文被《人大複印報刊資料》轉載後收入團結出版社出版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庫》。此外撰寫編寫出版了《九江史革》、《光輝的旗幟,科學的指獻、《新時期加強黨建的綱領性檔案》、《企業財務與管理》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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