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印發〈徐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10〕18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徐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徐委發〔2010〕13號)有關精神,市農業資源開發局調整為市農業委員會管理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構。
主要職責
市農業資源開發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農業資源開發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全市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管理政策,並負責監督執行。
(二)負責全市農業資源開發工作的政策研究,擬訂農業資源開發總體規劃,組織編制農業資源開發項目建議書和開發任務書,建立開發項目庫;編報和審核農業資源開發項目計畫,審批農業資源開發項目初步設計和限額內計畫調整。
(三)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立項的農業資源開發項目,檢查項目執行情況,對竣工項目組織驗收。
(四)負責全市農業資源開發項目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統計工作,建立全市開發項目系統管理信息網路,負責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科技推廣和套用工作。
(五)負責全市丘陵山區、採煤塌陷地及黃河故道地區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組織實施。
(六)組織開展全市農業資源調查、動態檢測和綜合評價,組織擬訂農業資源保護的政策、法規,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各類農業資源區劃;擬訂農業區域綜合開發總體規劃,負責農業資源綜合開發實驗區的組織實施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市農業資源開發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八)負責指導縣(市)、區農業資源開發工作。
內設機構
市農業資源開發局設5個內設處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信訪、宣傳、接待、後勤、財務、安全、保密、信息化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土地治理項目處
組織擬訂全市農業資源開發土地治理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全市國家農業資源開發土地治理項目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國家及省立項的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匯總工作。
(三)產業化項目處
組織擬訂全市農業資源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國家農業資源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
(四)科教處
組織擬訂全市丘陵山區開發項目和採煤塌陷地項目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農業資源開發系統的人員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資源開發科技及科技成果推廣和套用;承辦外向型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調查論證和篩選、審核、上報工作,並監督檢查項目的實施工作。
(五)區劃規劃處(市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
負責全市農業資源調查、評價及動態監測和農業資源開發項目建後監測評價工作;負責組織擬訂、修訂各類農業資源區劃;組織擬訂全市或區域性農業資源開發規劃;負責區域開發實驗區工作;組織擬訂黃河故道地區農業綜合開發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