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當好區政府在外事工作中的助手和參謀。提出制訂本區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的建議;檢查本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執行對外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的情況;協調本區的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本區重大的涉外事務。(二)圍繞本區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調查研究,為區政府的對外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本區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三)審核本區各部門、各單位報請區政府審批的外事檔案;審核、承辦本區因公臨時出國的具體報批手續和邀請外國有關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辦理本區因公出國人員的護照、簽證。
(四)負責組織接待來本區訪問的外賓;接待來本區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滬總領事館人員,統籌安排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和區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
(五)了解和檢查本區所屬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定期綜合本地區因公出國和邀請外國人來訪的情況。
(六)管理本區與外國友好城市以及其它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指導本區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七)管理、指導區有關部門或單位做好外國記者採訪、拍攝活動的接待安排。
(八)管理或指導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及出國培訓工作;處理或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
(九)負責對本區外事工作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組織外事幹部的對外政策業務培訓;總結交流本區外事工作經驗。
(十)配合和協助區委宣傳部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據黨中央和國務院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檔案和材料,向本區各部門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口徑;協同審核本區重要涉外報導稿和其它有關文稿。
(十一)認真貫徹執行《涉外人員守則》;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十二)辦理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外事部門交辦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