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到永泰視事不久,看到吏役、劣紳狼狽為奸,包攬訴訟,欺壓良民,決心革除弊政肅清吏治。於是,貼出告示,曉喻百姓,凡有冤抑,如不識字,不須具呈,可到縣衙,親見縣長面陳。同時他經常獨自出巡各區鄉,查察民情。有次他到城郊,同幾位農民坐在田埂上聊天。他告訴農民,如受人坑害,可到縣衙控告,沒有文化,用粗紙寫幾字也可;即使是上縣挑糞,把糞桶放在縣衙門口進去告狀也是允許的。他對賭博、吸鴉片、溺女嬰等社會惡習深惡痛絕,明令嚴厲禁絕。同時他號召各鄉創建國小,興辦各種公益事業。
鑒於過去宰豬等捐稅皆由城關豪紳承包,多被剋扣中飽,使縣府公庫虧損嚴重。他決定成立捐稅徵收處,專職稅收。一些豪紳企圖繼續包攬捐稅,向他行賄,悉被拒絕。
葛嶺僱農侯建建到龍村吳家為傭工,因索取工錢爭執被僱主用煙槍打死。侯姓族人,到縣衙口頭告狀,徐親自前往驗屍。兇手潛逃,即命標封家財限令地保緝捕歸案,兇手托富翁何某攜巨款到縣活動,不但行賄被拒,何某反受嚴厲斥責。
民國16年春,他通過與黃展雲的密切關係,想方設法營救了一些福州地區被捕的共產黨員。
是年,農曆七月初四日,赴省公幹返縣,行期被匪徒獲悉,預伏在台口石塍探花府後。翌日上午九點許,他坐轎到該處,被一夥冒充某民團的匪徒,攔截下轎,槍殺於廟後。時年3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