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思維與技能

《律師的思維與技能》為中國內地作家劉瑛著作,在2006年法律出版社出版。這套叢書為即將邁入律師行業、剛剛開始執業的律師、準律師量身定做,內容涉及律師職業所應具備的素質,律師的思維方式、工作技能與工作習題。在如何維繫與客戶的關係、如何進行業務開拓等諸多方面提供指導與諮詢。

基本信息

內容提要

律師的思維與技能

律師,這個被外界的想像罩上了一個金色的,充滿謎幻光環的職業,越來越成為法學院學生的職業嚮往。不管它的內在是實是虛,總之這是一個充滿了機遇和挑戰術的職業。

一些身在其中的人感到了責任;而更多的“圈”外人希望得到更多的落在紙上的成功律師的經驗而非法學院裡空洞的講義。這就是“律師之門”系列叢書策劃的意義。

作者簡介

劉瑛律師,北京市展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畢業於北京大學,獲法學學士(經濟法專業)和法學碩士學位(國際經濟法專業)。曾從事近十年的法律教學工作。主要從事公司、收購、投資、貿易、電信、建築、房地產等領域的法律服務,擅長交流法律方案設計、法律可行性分析、法律檔案起草、談判、法律培訓等。具有豐富的為客戶提供綜合法律顧問服務的經驗。關注客戶的需求,注重以嚴謹、務實、舉輕若重的態度為委託人提供客戶化的法律服務。現擔任若干家國有特大型、大型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和項目法律顧問。

目錄

引言——律師的“處方”

第一部分 律師的思維方式和基本技能

第一章 律師的思維方式

1.1 國民經濟方式之一——委託人意識

1.2 思維方式之二——目標意識

1.3 思維方式之三——獨立意識

1.4 思維方式之四——風險意識

第二章 強化執業意識

2.1 律師應當能夠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

2.2 律師要與客戶交流,而不能把客戶當成案例

2.3 律師要提供客戶化服務,而不是提供“標準化”服務

第三章 業務開拓與維繫

3.1 建立客戶信任——業務開拓

3.2 保持客戶信任——業務維繫

3.3 如何面對客戶的不信任、不合作

第四章 律師的基本技能

4.1 聽

4.2 說

4.3 讀

4.4 寫

第二部分 諮詢

第五章 諮詢

5.1 諮詢的步驟

5.2 諮詢文書

第六章 談判

6.1 律師對談判的認識

6.2 談判的步驟與安排

6.3 談判總結與評價

第七章 盡職調查

7.1 盡職調查與律師技能技術

7.2 盡職調查與“讀”的技能

7.3 盡職調查檔案

第八章 製作、修改契約

8.1 對製作、修改契約的認識與理解

8.2 製作、修改契約的基本要求

8.3 製作契約的步驟

8.4 契約的製作與契約結構

第九章 其他非訴訟業務

9.1 法律意見書

9.2 律師函

9.3 律師聲明

9.4 見證

……

附錄

參考書目

後記——關於律師

書摘

律師的思維方式

在委託人眼裡,律師是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士。但是,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只是成為律師的條件之一。換句話說,法律專業知識只是律師知識結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從事其他職業,如法官、檢察官,以及法律專業的教師和法學研究人員等也需要具備法律專業知識。那么,同為法律專業人士,律師與法官、檢察官、法律教師有什麼區別?我們說,真正能夠區分專業人士的不僅是專業知識,更是思維方式和工作技能。律師本身就是一個專業。做律師,除了有必要的法律知識外,還要像律師那樣思考和工作。說到這裡,打算做律師的人可能希望下面能夠介紹律師從業的訣竅或技巧。比如,“律師應當具備哪些能力或素質?”“律師應當從哪兒乾起?怎么乾?”以及“怎樣把學到的知識運用於實踐”。這些都是比較大的問題。

如果再說得具體一些,這些問題可能是諸如:“怎樣解答客戶的諮詢?”“怎樣寫諮詢意見?”“審查契約時應當首先關注什麼?”還有“律師怎樣開拓案源?客戶從哪兒來?”等等。對於這些業務問題,律師的確應當關注。但是,律師不僅要關心“怎樣乾”,還應當考慮“為什麼要這樣乾”,並且,更不能脫離律師這個特定的職業去考慮這些問題,也就是我們在引言部分所提到的“怎樣想”以及“為什麼要這樣想”這個話 題。換句話說,律師對自身角色的認識以及對律師執業的理解,與在該角 色下應當具備的思維方式的認識是息息相關的。基於此,本章將介紹律 師應有的思維方式。

1.1思維方式之一——委託人意識按照《律師法》界定,律師是指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律師在執業時不可避免地要將“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具體落實到特定的服務對象上。因此,律師首先要考慮的問題是自己在為誰工作。

無論是解答諮詢、起草和審查契約檔案、談判,還是訴訟,律師都必然有明確的服務或代理目標。為委託人工作——這一律師執業的基本理念,會讓律師找到工作基準,即,在法律的框架內、使委託人的利益最大化,或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實現委託人的利益。律師要通過自己的工作,找出使委託人利益最大化的事實、證據,提出最有利於委託人的觀點和方案,出具最有利於委託人的法律檔案。對於這一點,本書中稱為“委託人意識”(在本書中“客戶”與“委託人”交替使用)。因此,樹立牢固而正確的“委託人意識”是律師執業的前提,並且也應當貫穿於律師執業的始終。

雖 ……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