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
1981年10月在鄱陽縣水上衛生院工作任團支部書記;1984年12月在鄱陽縣謝家灘區團委副書記;
1986年9月在江西省團校大專班學習;
1988年9月在鄱陽縣團縣委任辦公室主任;
1990年3月任鄱陽縣謝家灘副鄉長兼化民村黨支部書記;
1992年3月任鄱陽縣謝家灘鄉鄉長;
1995年12月任鄱陽縣石門街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1年5月,任波(鄱)陽縣政府副縣長;
2005年6月任上饒縣委常委、副縣長;
2007年1月,任上饒市公路管理局黨委書記;
2011年1月,任上饒市公路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3年12月,任上饒市公路管理局黨委委員、局長;
2017年12月至2018年9月,任上饒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違紀被查
接受調查
2018年9月14日,上饒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彭良善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1月4日,據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網站訊息,日前,經中共上饒市委批准,上饒市紀委市監委對上饒市交通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彭良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彭良善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參加迷信活動,與他人串供,偽造、銷毀有關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放任下屬企業違法經營謀取非法利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金禮品,接受他人旅遊安排,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公車私用;違反組織紀律,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問題,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幹部;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民眾紀律;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違反生活紀律,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彭良善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缺失,不信馬列信鬼神,“四個意識”個個皆無,“六大紀律”項項違反。搞兩面派,做兩面人,不敬畏、不在乎、喊口號、裝樣子,人前擺出一副清廉假象,背地裡培植利益關係人,形成利益“小圈子”,扭曲選人用人導向,以權謀私,大肆收受財物,嚴重破壞市公路系統政治生態,且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民眾反映強烈,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上饒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上饒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彭良善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